不是餐厅热。
是项圈下面那一小圈皮肤在发烫。
像被什么标记了,洗不掉,遮不住,连自己都能感觉到那儿多了一圈东西。
“真他喵的丢人。”
我把脸抬起来,对着对面的空椅子嘟囔。
“都怪那个什么鬼的二选一。说什么戒指和项圈。我要是不选,他是不是真打算两样都给我怼上?”
没人回我。
只有厨房那边,远远地传来一点水龙头的声响。秦叔大概在洗什么东西。
我站起来。
铃铛立刻“叮”了一声。
“……响你个头!”
我又坐回去。
好烦。
这怎么走路。难道要一直垫着脚像猫一样移动?那我成什么了,这房子的真正主子吗。不可能。
我又试了一次。
这次我屏住呼吸,动作放慢十倍,像在演什么潜入游戏的加载画面。
椅子没响。
脚底踩在地砖上,软绵绵的。
铃铛轻轻摇了一下。
“叮。”
很轻,可我还是听见了。
我闭了闭眼。
“行吧。小羊皮,小铃铛,迟早鲨了你们。”
嘴上骂着,脚却已经朝窗户那边挪过去。
外面是大片的绿色,午后阳光像化开的黄油,匀在草叶和树篱上。不知道哪里来的鸽子,在远处的喷泉边上扑棱几下,又落下去。
我伸手去摸脖子上的项圈。
指尖先碰到的是铃铛,再是细窄的皮带。比昨晚那条舒服得多,软,也不闷。
“这是舒适度的问题吗。”
我小声说。
“这是尊严的问题啊,白痴。”
可这身体好像已经背叛了我的尊严。
它不讨厌这圈柔软的东西。不讨厌那一点点贴着喉咙的、刚刚好的束缚感。
“完蛋。”
我把额头轻轻抵在凉凉的玻璃上。
“我该不会真开始变成这家伙的东西了吧。”
钟表在身后某处滴答响。
脑子里突然闯进柯夜刚才那句话。
“因为这样我就能知道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