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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金钱无臭味生意无禁区(第4页)

而且,巴菲特仍认为,这两家公司在过去10年的巨大的市场份额仍会增强,“所有的征兆表明,在下一个10年中他们会再创佳绩。”

有这样一个犹太人,当他移居到加拿大时,只有4万加元的资产,带着妻子和3个女儿来到陌生之地温哥华,准备创一番事业。岂知天涯处处都有不尽如人意的事情,他到达温哥华后很久都找不到工作,一家5口人很快就把带来的钱花去了一大半。这个犹太人并不因身处逆境而气馁,他在找工作的同时,进入了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夜校攻读房地产估值课程。作为一位年近半百的人,在生活重压之下还坚持读夜校,可见他的决心和毅力确实过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他掌握了一定的房地产业务知识后,果然在温哥华找到了一份经纪工作。他就任后,尽管极为努力工作,但工资微薄,家庭生活仍较为艰难。然而,机会总会降临到有毅力的人的头上。刚巧有位老朋友找到他请他帮助在加拿大买地产。这位老朋友出自对他的信任和了解,愿借钱给他合作经营房地产买卖。他们的合作方式是各出资一半,他的资金由那位朋友先借给他。这样,这位商人获得了施展自己才华的机会,于1973年创立房地产公司。

他运用自己在美国读书及在加拿大夜校时学习到的知识,以及做房产经纪的经验,充分发挥合作者的资金作用,不断地把握时机收购地皮,然后与人合作建成物业。在短短10年时间,他春风得意,如鱼得水.在房地产经营中名利双收。他拥有的20多处物业价值高达5亿多美元。

这位犹太商人创业的成功,验证了犹太经商法则的一句名言,这就是: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注意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和善于利用别人的金钱。在借助外来力量的同时,使自己的力量发挥得更充分,更有成效。

7。金钱无臭味

两千多年来,犹太教的拉比们一直教育着他们的同胞,“钱不是罪恶,钱是神对人的祝福”,“《圣经》发射光明,金钱散发温暖”,“身体依心而生存,心则依靠钱包而生存”,“金钱是给美好人生的祝福,是人给上帝的礼物”。

犹太人认为,金钱来自天堂,是上帝派来人间的特使,它代替上帝说话。钱是没有善恶之分的。他们说,既然是钱,我就可以去赚,我关心的是钱,而不是钱的性质。

在他们看来,金钱是成功的标致,人们应该努力去拥有它。金钱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工具,没有钱就是连上帝的礼物都没有。

对于这一点,《塔木德》中有这样的表述:金钱是没有臭味的,它是对人类安逸生活的祝福。

然而经历了千年的苦难,犹太人一直没有过上一种安逸的生活。命运使然,他们不断地在世界上奔跑——寻找财富或者被迫离开。也许正是因此,他们比其他民族更会生存,更会赚钱,也更愿意享受现世的生活以及追求自由。

这种自由当然是思想上的自由。

“金钱无臭味”的犹太商法由此而生。

犹太人因此创办了千千万万的公司,经营着千奇百怪的项目。他们千辛万苦地为公司工作着,为获取高额利润工作着,但是,一旦确认公司的存在再也不能创造利润,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舍弃它,或宣布倒闭,或把它卖掉。在这点上,他们是铁石心肠,决策果断,从不感情用事。

他们的目的就是赚钱,所以不管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如何对立,他们都照样和这两种主义的信奉者做生意。

哈默是这种生意观的突出代表。在苏联刚建立时,世界上的资本家们都不敢涉足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只有这个美籍犹太人“胆大包天”的与苏联做生意并发了大财。

金钱无臭味,什么钱都可以赚,这条犹太商法被运用到了极致。犹太人甚至把神圣的契约也视为商品,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倒卖契约的商人。

当然,这种做法并不妨碍他们对契约的尊崇。他们始终牢记着他们的先祖“曾与上帝缔结彩虹之约”,极讲信誉,谨遵契约,只是没有把它供奉在神龛里。

倒卖契约的商人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将别的公司已签订的合同买下来,自己作为一个签约方履行合同,以从中赚取利润;第二种方式是把合同倒卖给第三方,以从中赚取佣金。(从事倒卖契约的犹太商人叫“贩克特”,即买下别人公司业已订立的合同,代替买方履行的人。他们是现代社会证券市场中“贩克特”的先驱者。)

就是在军队服役的犹太人,也千方百计地随时捕捉商业机会。他们甚至把军营作为放高利贷的场所。

金钱无臭味,体现着犹太人对金钱由衷的热爱。

犹太人的长期流浪漂泊,使他们不得不热爱金钱。因为每当形势紧张危险来临时,他们重新走上漂泊之路时,钱是他们最便于携带的东西,也是他们在漂泊途中能保证自己生存的最重要的东西。

犹太人长期经商的传统,也使他们不得不热爱金钱。尽管钱在别人那里是媒介和手段。但是在犹太商人那里,钱是每一次商业活动的终极目标。

犹太人的宗教身份,使他们不得不热爱金钱,因为钱没有气味没有色彩,是犹太人在同其他宗教教徒打交道时唯一不带异端色彩的东西。

犹太人的寄居地位,也使他们不得不热爱金钱,因为他们原来就是用钱才买下了在一个国家的生存权利。犹太人缴纳的人头税和其他这样那样的苛捐杂税,名目之多,税额之重,和其他民族相比是绝无仅有的。犹太人自己认识到,如果不是在金钱上对当地的统治者还有可以利用的价值,犹太人恐怕早就被消灭殆尽了。犹太人的四散分布,也使他们不得不热爱金钱,因为金钱是他们相互之间彼此救济最方便的形式。

所以,金钱对犹太人来说,绝不仅止于财富的意义。金钱居于生死之间,居于他们生活的中心地位。这样的金钱即使仍未受到崇拜,也必定已具有某种“准神圣性质”。所以,赚钱、攒钱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直接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对这种安全之象征的需要。每个犹太人家庭还有这样一种习惯,就是自己留给子孙后代的财产至少不应该比自己继承到的财产少。许许多多犹太人家庭都终生抱有这样强烈的愿望。

所有的一切都表明,在其他民族对钱还抱有一种莫名的憎恶甚至恐惧之时,犹太人在金钱这一方面已经完成文化学而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划时代的跨越。在犹太人那里金钱已经变成一种独立的尺度,一种凌驾于其他东西之上的独立尺度。

金钱是没有臭味的,对此犹太商人的另一种说法是:卖棺材的钱都可以赚。但是,要做到把“卖棺材的钱”都赚到,就得凭借渊博的知识、敏捷的反应、准确的判断和谨遵法律的品质。

金钱无臭味,这句话实际是在教人们创造和积累财富必须处心积虑,必须巧捕商机,必须妙用手腕。

如果你把十张钞票凑到鼻尖嗅了又嗅,结果是每一张都散发着美妙的气息,那么,你就会在因熟悉而又平常的生活中发现无处不在的商机。

谨遵犹太商法,坚信“金钱无臭味”,千千万万的富翁已在世界各地崛起。

犹太人甚至说:如果说金钱在恶人手中就是恶的,那么把钱从恶人手中赚回来就是善行。

同样,犹太商人在赚钱时,对于所能借助的东西也从不存在一点儿感情。只要有利可图,且不违反法律,拿来用了就是,完全不必考虑过多。因此,就是在别人看起来无可借助的条件下,犹太商人也能顺顺当当地赚钱成功。

在商谈中商定有关价钱问题时,对金钱非常热爱的犹太人,态度是非常认真的。犹太人对每个有关价钱的问题,都会非常认真地考虑。对于利润的一分一厘及契约书的形式等,也相当仔细。在这些问题上,他们没半点含糊,即使谈得满嘴白沫也不罢休,发生激烈的争吵也在所难免。犹太人的“变脸术”,预示着他们的理智足以战胜一切。在利益关头,“面子”算什么,值多少钱?因此,为了“面子”,不值得放弃商谈或浪费时间来拖延商谈。为了达到争利益的目的,犹太人善于向对手施加压力。

表面上,耶和华上帝是犹太人唯一的神,但实质正如犹太精英之一的卡尔·马克思所言:“钱是以色列人的妒忌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为了取得“钱”上的成功而放弃犹太教信仰的从来不乏其人。在著名的犹太银行家中,伦敦的哈姆勒,柏林的布莱希罗德等都皈依了基督教。

为了钱,追求钱,犹太商人的人生目标简单直截,清晰明确,这对在赚钱上取得成功极有助益。今天,“犹太人的神成了世俗的神,世界的神”(马克思语)。

8。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

犹太族群里巨贾富商辈出,这除了他们自身的努力和勤奋外,与他们早期的金钱观念的教育和熏陶是分不开的。

犹太小孩从小就与两件事频繁打交道:一是劳动,二是金钱。

小孩每天帮助大人在院子里锄草,给10美元报酬,早晨起早拿牛奶,给2美元。根据工作量来付酬金,孩子长幼不论,同工同酬。犹太人不论年龄大小,只按劳动能力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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