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王明远是沙溪嘴第一个进过保定军校的人。
他是王坪的人。王坪是沙溪河上游的一个坝子,地势比马家坡平坦,田土比马家坡肥沃。王姓在那边是大姓,聚族而居,沿河两岸都是王家的田产。王明远的爹是清末的贡生,在沙溪嘴一带算是头一个读书人。他从小就把儿子往仕途上送——先读私塾,后进通江县立高等小学堂,再后来考上了四川陆军小学堂。从陆军小学堂毕业,又被选送到保定陆军军官学校。那是光绪末年的事。
王明远离家去保定那天,他爹拄着拐杖送到沙溪嘴码头。老爷子穿着洗得发白的竹布长衫,站在码头的石阶上,望着儿子的船渐渐远去。柏木船顺流而下,船头上站着王明远,穿着新发的军装,腰板挺得笔直。他没有回头。老爷子也没有招手。两个男人,一个在岸上,一个在船上,隔着越来越宽的河水,谁也不肯先低头。
船转过河湾,看不见了。老爷子还站在码头上。河风吹过来,把他花白的胡子吹得飘起来。他拄着拐杖的手在发抖。旁边的长工说,老爷,回吧。老爷子没有说话,转过身,一步一步走上石阶。拐杖点在石阶上,笃、笃、笃,像敲在人心上。
那是王明远这辈子最后一次见他爹。他在保定待了三年,学步兵科。三年里,他只给家里写过一封信,信上只有八个字:“儿安,勿念。明远叩。”他爹收到信,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最后把信折好,压在枕头底下。每天睡觉前拿出来看一看,看完了又折好,放回去。直到死的那天,那封信还压在枕头底下。
民国元年,王明远从保定军校毕业。他没有回家,直接去了南方,加入了革命党。那时候革命党正在酝酿二次革命,要讨伐袁世凯。王明远被派回四川,联络旧友,组织武装。
他在成都待了半年。半年里他做了很多事——联络同志、筹集经费、秘密运送武器。他化装成商人,戴着礼帽,穿着长衫,在茶馆里跟人接头。他把手枪藏在茶叶罐里,把子弹藏在米袋里,从成都运到广元,再从广元运回通江。他在通江县城外的关帝庙里秘密训练了一支队伍,三十多个人,十几条枪。他给这支队伍取了个名字,叫“川北讨袁军独立支队”。他是支队长。
民国二年夏天,他接到命令——刺杀袁世凯派驻四川的大将胡景翼。
刺杀的地点在成都少城公园。胡景翼那天要在公园里的鹤鸣茶社宴请四川各界士绅,以示袁大总统的恩威。王明远带着两个人,提前三天潜入成都,在鹤鸣茶社对面的旅馆里租了一间房,窗户正对着茶社的大门。他们三个人轮流趴在窗口,用望远镜观察茶社的布局——胡景翼的座位安排在二楼临窗的位置,正对着公园的荷花池。荷花池对面有一排柳树,柳树后面是一道矮墙,翻过墙就是一条小巷。那是撤退的路线。
行动那天是阴天。云层压得很低,像是要下雨。王明远把驳壳枪别在腰里,外面罩了一件灰布长衫。他走到鹤鸣茶社对面的柳树下,点了一根纸烟。他的手很稳,纸烟夹在指间,烟灰积了很长一截,不掉。
胡景翼的汽车到了。先是摩托车队开道,然后是黑色轿车,最后是一卡车的卫兵。轿车停在茶社门口,车门打开,胡景翼从车里出来。他穿着黄呢子军装,胸前挂着勋章,肚子很大,皮带系在肚子下面,像勒着一个西瓜。他的脸圆滚滚的,红光满面,跟旁边点头哈腰的士绅们拱手寒暄。
王明远把纸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他的手伸进长衫里,握住了枪柄。枪柄被他的体温捂热了。
他朝茶社走去。
走到离胡景翼还有二十步的时候,他被人拦住了。是胡景翼的副官,一个精瘦的中年人,穿着笔挺的军装,手按在腰间的枪套上。他看着王明远,眼睛像鹰。
“你是做什么的?”
王明远看着他,没有回答。他的手在长衫底下,食指搭在扳机上。
就在这时候,茶社二楼的窗户里突然伸出一杆枪。枪响了。不是王明远的枪,是另一把枪——是埋伏在二楼的那个同志提前动手了。子弹打在胡景翼的肩膀上,他肥胖的身子晃了晃,像一堵被撞了一下的墙,但没有倒。卫兵们蜂拥而上,把他推进了茶社。枪声像炒豆子一样响起来,副官拔出枪,朝二楼射击。
王明远拔出驳壳枪,朝副官开了一枪。副官捂着胸口倒下去,手枪摔出去老远,在地上转了两圈。王明远朝茶社门口冲过去,迎面撞上两个卫兵。他开了两枪,一个卫兵倒下了,另一个躲到了石狮子后面。他冲到茶社门口的时候,二楼的那个同志从窗户里跳下来,摔在石板地上,腿断了,骨头从裤腿里戳出来,白森森的。他还在朝茶社里射击,一枪一枪,直到子弹打完。然后卫兵们冲出来,十几把刺刀同时捅进了他的身体。
王明远跑了。他翻过柳树后面的矮墙,钻进小巷里。身后是枪声、哨子声、卫兵追赶的脚步声。他在小巷里拐来拐去,像一只被猎狗追赶的野兔。跑到一条死巷里的时候,前面是一堵两人高的墙。他把驳壳枪咬在嘴里,双手扒住墙头,翻身而过。墙那边是一个猪圈,一头大肥猪被他惊得嗷嗷叫。他趴在猪圈里,猪粪和泥浆浸透了他的长衫。他把脸埋在臂弯里,听见墙那边的脚步声跑过去了,越来越远。
他在猪圈里趴到天黑。
刺杀失败了。胡景翼只受了轻伤,肩膀上缝了七针,第二天就继续办公了。但四川的报纸把这件事登了出来,标题是“乱党刺杀胡将军未遂”。报上还登了那个跳楼的同志的照片——他被刺刀捅成了蜂窝,躺在地上,眼睛还睁着。王明远在报上看到了那张照片。他把报纸折好,压在枕头底下。每天睡觉前拿出来看一看,看完了又折好,放回去。像他爹对待他写的那封信一样。
民国二年秋天,王明远回到沙溪嘴。
他没有穿军装,穿着一件庄稼人的短褂,挑着一担行李,从广纳场走回王坪。走到沙溪嘴码头的时候,他停下来,望着河水发了一会儿呆。河水还是那样流着,和他离家去保定的时候一模一样。码头上的石阶被河水冲刷得更光滑了,上面长满了青苔。他多当年站过的那个位置,青苔已经长得很厚了。
他多已经死了三年。死在辛亥革命那年秋天,死的时候王明远在保定,没有回来奔丧。家里人把他爹埋在王坪背后的山坡上,坟前立了一块碑,碑上的字是他多生前自己写的——“清贡生王公讳文渊之墓”。王明远跪在坟前,磕了三个头。磕完了,他没有起来,跪在坟前很久。
“爹,我回来了。”他的声音很低,低得只有坟前的草能听见。“我没有当上官。也没有做成大事。你白供我读书了。”
风吹过山坡,把坟前的草吹得沙沙响。没有人回答他。
【二】
王明远回到王坪以后,组建了一支“精选队”。
说是精选队,其实就是民团。他把王坪和周围几个村子的青壮年组织起来,挑了三十多个身强力壮、胆子大的,编成一个队。他把在保定军校学到的本事教给他们——列队、射击、格斗、斥候侦察。训练场地就在沙溪河边的河滩上。每天天不亮,河滩上就响起他吹的哨子声。哨声尖锐刺耳,把芦苇荡里的水鸟惊得扑棱棱飞起来。
精选队的人被他练得叫苦连天。他让他们在河滩上跑步,鹅卵石硌脚,跑得脚板全是血泡。他让他们趴在泥水里练瞄准,一趴就是一个时辰,蚊子叮在脸上也不准动。他让他们练拼刺刀,木棍对木棍,打断了十几根。有人说他比国民党的军官还狠,他听见了,说了一句:“现在狠,是为了打仗的时候不丢命。”
精选队的名声很快传开了。那年月,川北匪患严重,经常有土匪从大巴山里窜出来,抢粮抢钱抢女人。周围的村子都遭过匪祸,只有王坪安然无恙。因为王明远的精选队守在沙溪河边,土匪几次想渡河,都被打了回去。有一次土匪半夜摸过来,精选队在河边埋伏,一排枪放出去,打翻了三个土匪。其余的土匪掉头就跑,连滚带爬逃回了山里。从那以后,土匪再没敢打过王坪的主意。
但王明远的名声也招来了麻烦。
民国四年,川军一个营路过沙溪嘴,驻防在广纳场。营长叫刘占彪,是个大老粗,满脸横肉,说话瓮声瓮气的,像坛子里发出来的声音。他听说王坪有个保定军校毕业的能人,带着一支民团,枪法准,纪律好,就动了吞并的念头。
刘占彪派副官去王坪传话,说请王明远到广纳场喝酒。王明远去了。他穿着庄稼人的短褂,腰里别着一把驳壳枪。走进刘占彪的营部——是征用的一家地主宅院,堂屋里摆着一桌酒席,鸡鸭鱼肉堆了满桌。刘占彪坐在主位上,旁边坐着几个连长,都是满脸横肉的汉子,敞开军装,露出里面的汗衫,有的还把手枪拍在桌上。
王明远走进来的时候,一桌人都看着他。他穿着短褂,和满桌的军装格格不入。但他走进来的样子,让那些当兵的都不自觉地坐直了。不是他凶,是他走路的样子——腰板笔挺,步子均匀,每一步踏下去都稳稳当当,像在操场上走正步。那是保定军校刻进他骨头里的东西,脱了军装也脱不掉。
刘占彪端着酒碗站起来,满脸堆笑。笑的时候脸上的横肉堆起来,把眼睛挤成两条缝。“王队长,久仰大名!来,喝了这碗酒!”
王明远接过酒碗,一口干了。酒很烈,是高粱酒,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他把空碗放在桌上,碗底在桌面上碰出轻轻的一声响。
“刘营长,有什么话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