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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名人姓名有学问(第2页)

1057年,进士考试在京城举行。苏洵觉得父亲与儿子同入考场,自古罕见,再说过去曾多次名落孙山,万一不中,岂不贻笑大方?于是他托病没参加考试。

就在这次进士考试中,苏轼和苏辙兄弟两人双双中了进士。主考官欧阳修读了苏轼的试卷后,预感到这位年轻人在文学上将来会超过自己,在给考官梅尧臣的信中说:“老夫当避路,让他出一头地也。”表现出一种高尚的让贤精神。

仁宗皇帝也很器重“三苏”的才学。朝罢回宫,他高兴地对太后说:“我今日得二文士,是四川的苏轼、苏辙。可惜我老了,恐怕不能对他们多加任用,只好留给后人了。”不久,他对苏氏兄弟分别委以官职,从此苏轼与苏辙少年得志,步入仕途。

苏洵虽然没参加考试,鉴于他的才学,皇上也破格任命他为秘书省校书郎。

欧阳修在初读“三苏”文章时曾拍案叫绝:“笔挺韩(愈)筋,墨凝柳(宗元)骨,后来文章当属此三人矣!”由于欧阳修的举荐,加上苏氏兄弟同中进士,当年父子名震京师,人称“三苏”。后来,苏氏兄弟的文学成就远远超过了父亲。

就在这次进京赶考前,苏洵为了勉励两兄弟奋发上进,曾特意写了篇《名二字说》,分析了两人的名“轼”、“辙”与不同个性,送给他俩:轮辐(车轮里的直木)盖(车篷)轸(车后横木),皆有职乎车,而轼(车前横木)独若无所为者。虽然,去轼则吾未见其完车也。轼乎,吾惧汝之不外饰也。

天下之车,莫不由辙(轨道),而言车之功,辙不与焉。虽然,车仆(倾翻)马毙,而患不及辙,是辙者祸福之间。辙乎,吾知免矣。

这篇言简意赅的短文,表达了苏洵对两个儿子的劝勉、担心和希冀:以车前横木比喻苏轼,担心他锋芒毕露而不加掩饰;以车轮碾出的印痕来象征苏辙,说他介于祸福之间,翻车殃及不到他,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人们常说“知子莫如父”。苏氏兄弟后来的境遇证实了苏洵的担忧与预言。

苏轼在“三苏”中文学成就最大。他的诗气势磅礴,他的词创豪放派词风,他的散文自然活泼,他在书法、绘画上也有很深造诣,这些非凡成就,使他成为欧阳修以后北宋文坛的领袖人物。但由于他刚正不阿,遇事敢言,对社会问题的洞察力又不如王安石深刻,在仕途上竟一生坎坷:起初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被贬官外地;1079年因“乌台诗案”遭诬陷被捕入狱,还是王安石仗义执言才免去杀身之祸,出狱后贬官黄州任团练副使;哲宗即位后,他因反对旧党废除新法,再度被贬离京城;晚年新党重新上台,他又被贬往琼州(海南岛),成了改革派与保守派均难容忍的人。父亲生前担忧他锋芒毕露是不无道理的。

苏轼的雅号不少,“东坡”是他在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贬谪黄州时取的。《宋史·苏轼传》载:“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轼与田父野为号,世人称其为苏东坡。苏轼在东坡还建有草堂,取名为“雪堂”,因而又自号“雪浪翁”。

苏辙从小性情温厚,聪明好学。他既有笔力雄健的父亲苏洵为师,又有才华横溢的哥哥苏轼为友,受家庭熏陶,渐渐地也成为文学家。这正如父亲为他起的名“辙”和字“子由”那样,只要顺由车轮碾过的辙痕向前走就行了。他的散文写得秀丽雅致,《宋史》称“辙沉静简洁,为文汪洋澹泊,似其为人,不愿人知之,而秀杰之气终不可掩。”苏辙曾任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仕途平稳,不像苏轼屡遭挫折。这也正如父亲所预料的,苏辙一生不会出大问题。

在人生路上无论顺利也好,坎坷也罢,“三苏”在中国文学史上的显赫地位是早有定论的,苏氏二兄弟的文学成就已大大超过了苏洵早年的期望。这恰如清代书法家赵藩为三苏祠题写的楹联那样:“一门父子三词客,千古文章四大家。”四大家指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轼。

五、岳飞展翅高飞

南宋民族英雄岳飞(1103-1142年),出生于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一个农民家里。岳飞刚生下来的时候,恰巧有一只大鹏鸟从屋上飞过。父亲岳和、母亲姚氏,就给他起了个单名叫飞,字鹏举。“鹏举”就是大鹏展翅高飞,表示希望儿子将来能“鹏程万里,远举高飞”

的意思。

然而岳飞生下来不到一个月,黄河决口,家乡汤阴成为一片汪洋。岳母急中生智,怀抱岳飞坐进一口大缸口,随波逐流,母子俩才得以保全性命。家中财产被冲得一干二净,岳母含辛茹苦,帮人做零工,纺纱织布,挣点钱抚养孩子。

小小年纪的岳飞爱听故事,岳母不顾一天工作的劳累,常常在夜里抽空给他讲古人刻苦学习、练武习文、仗义勇为的故事。为了让儿子从小得到锻炼,母亲早早地为他准备好萝筐和紫筢,让他每天到山上去拾柴草。劳动之余,岳母教孩子读书、写字。没有纸笔,就在地上铺上一层细沙,用树枝当笔,在沙上练习写字。晚上没有油灯,就点燃枯柴杂草。岳飞很聪明,又肯用功,没有多久,他就认识了许多字,并能一一地写出来。经过常年的劳动锻炼,岳飞养成了一种克勤克俭、刚强正直的作风。

一天,岳母发现岳飞在沙地上写满“举朋”二字,心想,我让他写“鹏举”,他却写成“举朋”,这不是心不在焉吗?于是厉声质问岳飞。

岳飞不慌不忙地回答:“母亲要孩儿长大报国,可孩儿一人又能有多大能耐?所以孩儿意欲广交朋友,举朋报国。”

岳母听后恍然大悟,连声说:“我错怪孩儿了,你做得对!”

在岳母支持下,岳飞拜武艺高强的周同为师,并结交了牛皋、张显、王贵、汤怀等同学朋友,共同练习武艺,立志保家卫国。

岳飞青年时就立下誓言:“以身许国,何事不可为。”20岁那年,为了抵抗金朝统治者的侵略,他和牛皋、张显、王贵、汤怀等朋友一起,毅然投军。岳母为了坚定儿子抗敌意志,临行前在岳飞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

岳飞没有辜负母亲期望,举朋报国,同牛皋、张显、王贵、汤怀一起结一心,在抗金斗争中屡建奇功,曾任清远军节度使,成了一位名传青史的民族英雄。

六、李自成“有志自然成”

明末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1606-1645),出生在陕西省米脂县李继迁寨一户农民家庭,幼年时给地主放羊。

他本名叫鸿基,小名叫黄来儿。小时候家乡有个姓贺的先生办起一所学堂,黄来儿很想读书,但因家境贫穷无钱上学,放羊中时常站在窗外俏俏偷听。有一次,黄为儿不注意咳嗽了一声,被正在讲课的贺先生听见了,贺先生出来问明他的情况,为他的学习精神所感动,当即答应收下他免费学习,还送给他一些书和笔墨,并不时给他讲一些农民造反的故事。

有一回,黄来儿听完贺先生讲《史记》中陈胜造反的故事,深有感触地说:“如今皇帝比胡亥(秦朝第二个皇帝)还昏庸,我们为何不像陈胜、吴广那样造反呢?”贺先生听后,站起来竖起大拇指说:“好!你小子真有出息。皇帝本无种,有志自然成。黄来儿,我就给你取个学名叫李自成吧!”从此,李自成这一名字就被大家叫开了。

关于李自成改名的缘由,还有一种说法。小时候鸿基给一家地主放羊,这家地主雇了一位拳师,整天教他的小公子打拳。一天,小鸿基放羊回来,也站在一旁看着拳师教拳。

谁知小公子一个跟斗翻到鸿基面前,神气活现地吆喝说:“小放羊的,看什么?滚开!你再看也学不会。”

鸿基是个要强的孩子。他想,你瞧不起我,我偏要学出个样子让你们瞧瞧。可从哪学起呢?

他想,打拳一靠力气,二靠敏捷,有志自然成。于是,他每天放羊经过一条小河床时,故意不走小桥,只见他抱起一只小羊,助助跑,一下就跳过去了。他放72只羊,坚持每天抱羊过河,一年后,他竟能抱两只羊从河**跳过去了。又过了一年,他用五个指尖就能把小羊举过头顶了。

鸿基功力大有长进,提出要和拳师比试比试。拳师漫不经心地说:“你要不怕摔,就请先进招吧!”只见鸿基张开双臂扑了过来。拳师伸出双手接住鸿基双拳,本想将对方扳倒,不料鸿基腾空而起,拳师也跟着腾空而起,两人落地时,四只胳膊仍然搭在一起撑着“葫芦架”

拳师没想到两年后鸿基的功力有如此历害,连声叫好。鸿基乘势跪在地上,恭敬地称“师父”。由此拳师将自己的拳艺毫无保留地传给了鸿基,使鸿基的武艺更加高超。他还给鸿基起了个“自成”的名字,意思是鸿基“有志自然成”,其拳法已“自成一家”了。

这两个故事一文一武,均说明少年鸿基“有志自然成”。

李自成果然“有志自然成”。1962年他参加闯王高迎祥的农民起义军,作战勇猛而有识略,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他提出“均田免粮”等口号,中原地区广泛流传着“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等歌谣。1644年正月初一,李自成在西安称王,建立大顺政权,年号永昌。同年攻克北京,推翻了明王朝。

但胜利后李自成犯了骄傲的错误。明将吴三桂勾结满族贵族入关,联合进攻农民军。李自成迎战失利,兵败后退出北京。对李自成的死也有两种说法:一是1645年在湖北通山县九宫山,遭地主武装袭击而牺牲;二是出家隐居当了和尚。据《历史知识》1983年第2期《关于李自成之死》考证,李自成兵败后在湖南省石门县夹山寺(唐时建,又名普慈寺,清为灵泉寺)出家为僧,自命法号“奉天玉”。李自成在湖广大捷后,曾自号“奉天倡义大元帅”;紧接着占襄京,自称“新顺王”。两称号连起来,王字加一点,就成了“奉天玉”三字。中国农民起义有“奉天行道”的传统,李自成将此作为自己的法号也是很自然的。

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虽然失败了,但其规模与影响来说在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李自成是我国古代农民起义领袖中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

七、孙中山:“中国的山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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