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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第2页)

马汉庆不只一次说,他买枪的目的是为了倒卖,这话言不由衷。他买枪之前,认识了一个“大男孩”邹勇,那正是他频频出没赌场的时候。买枪有没有邹勇的影响说不清楚,但两次买枪都是他们两人一起去的。马汉庆的性格中天生就有孤僻的一面,做赌徒也是个孤独的赌徒。不自信,不善交际、不交朋友都说明着这一点。枪能支撑起他孤僻的灵魂,也符合他形只影单地独自出没赌场的需求。

赌场如战场,一团和气中掩饰着血腥。马汉庆玩老千,别人也在玩老千。玩老千是有风险的,他自己就说过,漏了底会出人命。在那个圈子里混,有家伙就很重要了。哪怕单纯为了保护自己,那也很重要。凭马汉庆的脑袋瓜,这层意识他不会没有的,他下那么大本钱,不惜成本地两次买枪,是为倒卖这说不过去。

赌场风云变换,赚的是最不稳定的钱,很难说那个时候他没想到过抢。只不过那时的这个意识还不够明确,还没有目标,还不能确定怎么去干罢了。

再来看看邹勇。

我们手里有关邹勇的材料并不很多,只知道他人生经历并不复杂,他给工商部门做过协勤,在社会上朋友很多,也好赌,后来在一家有规模的歌厅里当管小姐的“爹的”。此人处世板眼,讲哥们义气。大个子,一表人才。有较为丰厚的稳定的收入。按说他身上的犯罪因素应该更少一些。从他与张军和马汉庆的交往上看,他是个牵线人物。

推想马汉庆早萌生了抢劫的想法,结实三毛应该有他的目的性。不然三毛只是他一般的赌友。三毛的血性和义气正是他所需要的。与三毛结盟后,他们一起去买的枪。这样认为比较合理。此后,二人应该有多次谋划,但仍感到势单力薄。特别是,他们意识到做大案要交通工具,需要一个专门的开车技术好的接应。这样,三毛物色了张军。

马汉庆说,他其实是武汉抢劫银行案的主谋。他没有展开说他做主谋的详细经过,但他的说法和我们的推想是一致的。

两人第一次去海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买枪。经费和买枪的资金是马汉庆赌博赢来的钱。这次失败了。马汉庆有了钱又第二次去云南。

买到枪和子弹之后两人很兴奋,试枪居然成了他们的一大乐趣。

当时邹勇在某住宅区七楼有一套房子,他们把七楼的房间当成了射击场。就在室内,他们把剁肉的圆木墩子当作枪靶摆在一角,接连打了五六枪。枪声震耳欲聋,房间里充满了火药味,墙上也打出了洞——子弹把木墩子射穿,又钻进墙体里。后来他们把木墩子与墙体离开些距离,子弹把木墩子打到墙上,子弹本身却留在了木墩子里。邻居是很反感的,不知道那一家在干什么,但并没有人过来询问。

有一段,马汉庆把枪放在邹勇家。邹勇犯枪瘾的时候,自己打过几枪,结果把子弹射到电视机里。

马汉庆把枪收走了,邹勇乱打枪应该是一个原因。

马汉庆多次说,在1990年买枪之后的几年里,他并没想去犯罪。他那时在赌场上比较得意。他那时有着另外的一些想法,想结婚,想找个女人成家过日子。那期间他也处了一个女友,是在发廊认识的。那两条枪一直放在他手里,五个年头里一次也没使用过。

这话都可信,想成家过日子的想法可能是真的。但他蓄谋抢劫的想法始终没有放弃过。我们只能把这看做一个漫长的过程。白宝山就是一个做事三思而后行的人,马汉庆比白宝山还要慢得多。

马汉庆和邹勇的相识,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件大事。

他们是在赌场上认识的,第一次见面就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他们谈得来。马汉庆平时不爱讲话,不交朋友,把自己包裹得严密,只有与三毛是个特例,他说,三毛是他交往的唯一一个能做杀头案子的朋友。

两人在钱的方面从不计较。

三毛的父母死得早,他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后来搬迁换房,赚了六万元。当时马汉庆手头拮据,他一次就给了马汉庆七八千元。

马汉庆在做事上,内心有冰冷的一面。我至今相信他在需要杀人的时候,会毫不由于地杀人,与他人不同他不会**杀人,而是经过冷静的思考。在他与三毛走近,结为生死朋友的时候,他应该已经想到,要做大事了。

他跟我说起三毛依然带着感情,我想这不是假话,但只是他们关系的一个方面。另一面,是他需要三毛。三毛在某种意义上和他购买的枪支一样,是他的作案工具。三毛死了,他会佩服三毛为了不被警察逮捕而开枪自尽。三毛不愿被抓,三毛这样也保护了朋友,这个朋友当然是马汉庆。

但马汉庆对三毛并不是这样想的。

从逻辑上看,马汉庆有机会带三毛一起逃跑,但他没有这样做。

马汉庆在烧车不成的情况下,已经意识到他们会暴露。而当天,他和三毛见了面,两人俵分了赃款。他估计车上留有指纹,他也估计到当时警方人工查对指纹需要三至四天时间,他完全可以规劝三毛和他一起逃跑。事实上他没有这样做,他并没有对三毛讲清这一点,这表现了他的冷酷和自私。他说,作案后三人各自逃命。其实三毛和张军都没有逃,只他自己逃了出来。

三毛就这样把自己断送了。

张军显然是在马汉庆已有作案的想法,与三毛多次商量后,由三毛寻找的另一个合作者。三毛与张军有交情。张军驾驶技术好,有作案的愿望。在张军对三毛说,他看到一个皮货商满箱子钱,真想抢了他时。三毛和他一拍即合。

三毛几次试探他,并和他一起去古田银行看提款车,似乎是他们两人想干事而苦于没有帮手,这样,三毛才介绍他认识了马汉庆。给张军的印象,他和三毛是干大事的主角,马汉庆只是一个帮手。其实他们的关系恰恰相反。张军有虚荣心,马汉庆利用的正是这一点。

马汉庆对张军是很不屑的,如果说还能给马汉庆留有印象,他仅仅对张军被舅舅送进监狱之事有些许的同情。他认为一个人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亲人的背叛。

张军得意洋洋地进了这个团伙,他年纪最大,似乎是个首领。

马汉庆悄悄对他考察了一年,才让三毛向他透露他们有枪。以后张军在团伙中的地位便在不知不觉中降了下来。以至于后来因他担心抢劫后被马汉庆灭口而一拖再拖,那时的张军已经把肠子都悔青了。

作案后,马汉庆不会再理会张军。如果张军碍他的事,灭口并非不可能。抢劫前三人已做了作案后分手,互不联系的约定。因车没烧成,马汉庆已经明白他们不可能在武汉潜伏,必须逃命。此时他根本就没想到过张军,甚至没有顾及三毛。他的全部心思,只在于他怎么逃命。那两个人,恐怕在他逃亡的路上已经想到,他们是必死无疑的,但他顾不得了。

说到在武汉抢劫的起因,马汉庆归于他家里事情多,他弟弟把别人打伤,定为重伤害,他需要钱来疏通关系。

这个事情是有的,马汉庆等人在武汉抢劫的前一天,他还为他弟弟官司的事,和法院接触过。这事对他有刺激,充其量促使他不再向后拖延,其实,两这个作用可能都没有,至多是影响了他的情绪。他在复杂的情况下决定,在1月10那天动手。

沿着这个思路推断马汉庆,张军口供的可信性就再次表露出来。从张军交代里,从武汉警察在侦察赃款去向所做的细致工作中,都没反映出张军分到那笔钱。那笔钱不翼而飞了。

我是在很恰当的情况下问的马汉庆,我问,你们作案那天晚上,分钱没有?

马汉庆说:分了。我们在三毛家分的。

我问:怎么分的。

他说:一个人两摞,每摞10万。

我没再说话。因我知道,他们抢的那些钱的面值,一共只有5摞百元票子,而不是6摞。他们一人分两摞是不可能的。

我这样问,设了圈套,我已经证实了什么,我没必要再点破这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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