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民眨巴眨巴眼,问旁边的人:“这车,是谁的?”
那个人瞪着眼睛望他,不说话。
马新民又说:“这是我卖的车,怎么又回来了?”
那个人这时才开始留意他,斜着眼看他一阵,反问:“这辆车是你卖的?”
他说:“是啊。”
那人又砸了一句:“这辆车真是你卖的?”
马新民有点嘀咕,说:“是啊,这辆车还真是我卖的。”
他以为摩托车坏了,拉回来找他修理,可是车主不是原来买摩托车的人。他正纳闷儿。那个人就朝他招手,把他叫到一边。这时,另一个人也走过来。两个人亮出证件,告诉他:“我们是警察。”
马新民立刻傻了眼。
来的正是我们刑侦支队的侦察员,他们把车拉到二道桥摩托车市场,就是来寻找卖车人的。他们没想到,他们还没去找,卖车的人自己就找上门来。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是个好兆头。
侦察员开始时却不大相信这种“巧合”,盘诘了几句,问他:“你怎么知道这辆摩托车是你卖出去的?”
马新民说:“说,咳,我卖的车还不知道啊?”他告诉他们:第一,这种车在市场上不多;第二,他记得很清楚,摩托车的反光镜他改装了,原来是黑颜色的,为了好看,他换成电镀的了。这辆车他卖出去也就两三个星期,所以他能认出来。
警察相信了,告诉他,他们找的就是他这个卖车人,他们要详细了解一下情况。这下马新民有点傻,他突然间就产生了顾虑,说话显得吞吞吐吐。侦察员反复做工作,马新民才挤牙膏似的把卖车的过程讲了一遍。
马新民说,大约在十月二、三号,有一个汉语系的男人来到二手车市场,看他的摩托车。马新民热情地为他介绍了这款车的性能,买卖人嘛,说得有些夸张。那个买车人被他说动了,说他回去考虑一下。他把马新民的手机号码留下,告诉说,如果他想买,会给马新民打电话。
侦察员问:“那是个什么人?”
马新民说:“这个人身体偏瘦,身高不到一米八,头上戴一顶白色泛黄的棒球帽,看上去很旧。脸型也瘦瘦的,有帽檐档着看不大清。感觉着他像一个上班的人。”
马新民孝是个倒卖摩托车的能手,他回忆了一下和那个买车人,也就是马汉庆的对话。给他的感觉,马汉庆询问的都是车的性能,没有谈到更专业的问题,他觉得,对方不是很懂摩托车。
过了几天,大约在十月六、七号的样子,下午三四点钟,这个人给马新民打来电话,说他打算买车,要马新民把摩托车骑到赛马场去。
马新民来到赛马场,没看见那个买车人。他查看来电显示,手机上显示的是一个座机号码。他打过去,对方是一家商店里的公用电话。马新民无奈,只好在赛马场附近转悠,找了好一阵才找到他。
那人提出试试车,先在院子里骑了一圈。给马新民孝的印象,他的骑车技术也不是很好。
然后两边讨价还价,在价格上他很计较。最后说定2000元成交。那人付清车款之后,骑上摩托车,朝边疆宾馆方向走了。
侦察员问:“你们的价钱是什么时候谈的?”
马新民说:“第一次看车的时候,他要我报价,我说2600,最低也要2200。几天之后他打来电话问:‘2000元能不能给?’我说你看看车,咱们再商量。他这才让我把车骑到赛马场。我觉得谈价格,这个人不笨,很可能这几天他在市场上摸了。”
关于马汉庆的驾驶技术,马新民再次强调,买车人的驾驶技术很一般。试车刚起步时,他有些控制不住,骑了一会才显得平稳。马新民告诉侦察员,这辆雅玛哈是进口车,起步时力量大,提速快,控制不住容易翻倒。
侦察员说:“他买摩托车时你们交谈过,你认为他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马新民说:“这人说话的口音比较特别,我在乌鲁木齐很少听见他这种口音。他说话带拉的音,我以为他是广东人,还问过他。他说是江西的。我见到的‘口里人’比较多,四川、甘肃、陕西、河南、浙江这些地方的口音我都能分辨出来,但他的口音听不出。”
侦察员拿出马汉庆的照片请马新民辨认。
马新民说:“像这个人。”
侦察员最后一个问题问他:“这个人买车,办没办手续?”
马新民告诉警察:“没办任何手续,对方没要手续。”
黄亚波案情分析会上认为,第一,现场目击群众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有一辆摩托车。第二,我们在所发现的无主摩托车附近找到了谢力甫装钱的“农业银行”的红袋子。由此证明这辆摩托车就是现场出现的摩托车。第三,现场枪弹证实现场出现的是马汉庆使用的手枪。第四,在马汉庆居住的房间里,发现了半张用来捆钱的银行清点封签,由此再次印证马汉庆与“10·29”案的关联。第五,我们找到了卖摩托车的商贩,他证明,这辆摩托车卖给了一个体貌特征和马汉庆十分相像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