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时隔四年的案件,在一般人的记忆里,已经模糊了,在刑事警察的记忆里,依然十分清晰。
我们不妨跟随着他们的侦察脚步,把时间向前推移一下,一起回到四年前的1998年的冬天。
先看看背景。
1997年9月17日,乌鲁木齐边疆宾馆曾发生过震惊全国的白宝山持枪抢劫杀人案。白宝山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横行边疆宾馆,开枪打死七人,击伤五人,抢劫人民币140余万元。此案新疆人至今记忆犹新。
白宝山案件在各大媒体报道后,边疆宾馆陆续又发生过一些抢劫案件,引起了乌鲁木齐警方的高度重视。他们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倒汇的维族人员也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然而,一年后,确切说一年零两个月后,又有人持军用枪支,沿白宝山的老路,在边疆宾馆一带开枪抢劫杀人——案件再次震动乌市。这也是继白宝山之后,有人使用军用枪支,在乌鲁木齐打响的第一枪。
1998年11月1日11时20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市局110报警中心的电话。电话称,当天上午,在市区团结路四道巷发生了一起持枪杀人抢劫案,要求支队技术部门勘察现场。
接报后,当时担任刑警支队支队长的黄亚波率副支队长蒋永禄,技术科热依木,二大队教导员张青,副大队长张征,以及汉族和民族侦察员于当日上午11点35分到达现场。
黄亚波等人听取了先期到达现场的分局领导的汇报,技术科对现场进行了勘查。中午14时,勘查结束。
勘查在自然光线下进行,当日天晴,有微风。
现场勘查报告称:在四巷27-29号院门前的地面上,距西侧路沿60厘米处有一枚7。62毫米手枪弹壳,弹壳底部印有53。21。1字样;在该弹壳东侧120厘米处,即小街中央,有两枚五一式7。62毫米手枪弹壳,两枚弹壳底部均印有63。11字样。现场三枚弹壳均已提取。
团结路四道巷是一条南北向的小街,南至延安路,北至团结路。这条路看上去比固原三巷更狭窄一些。现场有一座三层的带拱型门窗的小楼,其余都是平房。枪击地点附近有一堆碎砖头,对面是个小店,拉着铁栅栏门。临近的平房小门被油成红色,比较醒目。现场附近有一个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
被害人哈帕尔·买买提已被送到医院抢救,虽被枪弹击中,但神志清醒。
哈帕尔介绍说:“今天早晨10点左右,我骑着摩托车往边疆宾馆去做生意,当我路过团结路四道巷的时候,突然,路边有人向我开枪。我摔倒了,但我立刻就爬起来,朝回跑。那人追着我,连续朝我开枪。我没有停下,一直跑到路口。这时我才回头看看,我看见那个人骑上我的摩托车,向延安路方向跑了。”
被害人维族,男性,49岁,亦是乌鲁木齐的倒汇个体户,家住团结路。他的伤势经医生检查,诊断如下:左上腹弹孔贯穿伤,胃网膜右动脉断裂,结肠多处灼伤,医院为他做了胃网膜右动脉结扎术、肝右叶破裂修补术、结肠灼伤修补术。法医鉴定结论为重伤。
汉族侦察员和民族侦察员分别对目击群众进行了现场走访。
侦察员王超等人在八户梁派出所访问了汉族目击群众。
陈勇是建筑工地的工长,26岁。他说:“今天早晨10点多的时候,我起床洗脸漱口上厕所,朝回走的路上,我听到路北头发出‘砰’地一声。我回头一看,看见一个人站在路边,举着枪朝另一个人射击。我亲眼看见他又打了两枪。紧跟着,开枪的人骑上摩托车,朝我这边过来。我向后闪了闪。他经过我时下坡,差一点摔倒。然后他开到路口,朝新疆大学方向去了。”
据他说,开枪的地方距离他有四五十米远。
王超问:“开枪的人经过你身边的时候,你见他长得什么样?”
陈勇说:“这个人眼睛有点向里陷,鼻子稍高,肤色挺黑的,看上去像是维族。有40岁,穿一件土色羽绒服,带帽子的那种。帽子戴在头上,衣服很长。
王超又问:“现场还有没有别的人看到那个人开枪?”
陈勇提供说:“当时在场的有两个汉族妇女和一个维族小伙子。”
侦察员们很快找到了这个维族小伙子,他就在现场附近的巷子里住。
他也说:“开枪的人,是个维族。”
后来,侦察员找到陈勇所说的那位妇女,但她不是汉族,是俄罗斯族,叫佘玉娥,已经62岁了。退休后在某东欧汽配公司当翻译。
她告诉侦察员:“我去上班,10点差5分路过四道巷,在我走到农业银行前面一点的时候,有个骑摩托车的人从我身后开过去。不久我听到几声枪响,看到骑摩托车的人连车带人倒了下去。另一个人走过来,骑上摩托车跑了。那个开枪的人跑了之后,我对面过来一个汉族女人,40岁左右,她对我说,她看见开枪的人,是一个维族,被打的也是一个维族……”
这个汉族妇女,侦察员们没有找到。
民族组警察找到另一位目击证人叫奴里汗曼,40岁,但她是位维族妇女。
她说:“今天早晨,不知道几点,我出门,看见一个50岁的人和一个高个子年轻人在抢一辆摩托车。年轻人突然从怀里拔出手枪来,向老一点的人开了一枪。老一点的人向北跑,他又开了两枪。被打的老一点的人喊了一声,年轻一点的人这才跑回来,骑上摩托车向南跑了。”
侦察员问:“后来呢?”
奴里汗曼说:“后来,周围一下子围上来好多人,在那里说话,我就回家了。过了一会儿,我再出来,听他们说,被打的人被送到医院去了。”
她回忆说:“打枪的人1米75左右,很瘦,约40多岁,脸有点红,有点像吸毒的人。这个人长得很像维族人,穿的也像维族人。”
受伤的哈帕尔住在乌鲁木齐第二医院急诊室,他的朋友牙合甫陪伴着他。
在民族侦察员前来做笔录时,牙合甫告诉他们:“今天早晨10点多,我在家里听到‘啪’的一声响,我以为有人放炮,接着又听到两声。跑出去一看,是哈帕尔。他捂着肚子,往陶瓷厂方向走了有10几米远,就倒下了。我赶紧跑过去,把他扶起来。我要送他去医院,他说要去他弟弟家。我就陪着他一起去了他弟弟家。然后,带上他弟弟,我们一起打出租车,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