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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页)

案件发生后,维族青年阿不都·艾尼拨打了110电话报警。当时是6月10日晚上20时45分。

110指挥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发出通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科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乌鲁木齐市政法委书记张彦勇,公安局副局长黄亚波,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苏彦冰,副支队长薛鹏以及自治区公安厅刑科所的朱寿云等人也都及时赶到了现场。

现场勘查工作于当晚21时15分开始,22时结束,勘查工作在自然光线下进行,当日天阴。

据现场勘查报告称:技术人员在现场马路上提取到两枚五一式手枪弹壳,弹壳的西侧1。75米有一处27×16厘米的血迹,血迹东边有报纸、塑料袋等物品,血迹西侧2。6米处提取到五一式手枪子弹弹头一枚,弹头的北侧靠巷道墙有一个垃圾箱,现场在固原三巷16号门外十几米处。

现场十分简单。

简单的现场一如目击群众所描述的那个简单的作案过程:犯罪嫌疑人在路上拦截住被害人,二人没有语言的交流,犯罪嫌疑人随即开枪,把被害人击倒在地,然后骑着被害人的摩托车离开。

这个简单的作案过程后来被黄亚波副局长归纳为四个字:“干脆利索”。

前面说过,6月10日这天,市局几位领导及支队的刑警们在西站为解救人质已经奋战了整整一天。晚上又突发持制式枪支抢劫案,无形中给他们增加了新的压力。大家都没有休息。当时黄亚波调市局担任副局长不久,现场指挥仍带着支队长的风范。苏彦冰从分局抽调上来仅三个月,薛鹏则是黄亚波的老部下,现场工作仍有着雷厉风行的老传统。

黄亚波迅速成立了指挥部,把此案命名为“6·10”案件,在现场勘查的同时,组成了若干汉语系和维语系的侦察小组,立即着手开展工作。指挥部组织警力沿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进行追击,并在全市重要路段设卡。乌市交警全部上路,配合查找被抢劫的摩托车。

前往医院的侦察小组很快传来信息:被害人热合曼·买买提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此后法医提供的尸体鉴定书表明,热合曼所中的两枪皆为致命伤:第一枪从他胸部第五肋间穿过,向下穿透横隔,造成多处肠管破裂。第二枪虽然打在腹部,却造成热合曼腹动脉断裂,腹腔大量积血,并洞穿第二腰椎。热合曼因大动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当天夜里,经过各侦察小组的努力工作,案件的性质和基本情况已经查清:这是一起以抢劫为目的的持枪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孤身作案,持军用手枪杀死一人,抢劫人民币4-7万元及摩托车一辆。现场提取到五一式枪弹射击弹壳两枚、弹头一枚,口径7点62毫米,经技术鉴定,确定枪支种类为五四式手枪。

尽管该案抢劫的人民币数额并不十分巨大,但案件的性质及影响极为恶劣。光天化日下,使用军用枪械抢劫,这在乌鲁木齐市是不多见的。这使人立刻联想起几年前在边疆宾馆持军用枪支抢劫杀人的白宝山,造成人心恐慌。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劫时杀害无辜维族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个案件理所当然引起了乌鲁木齐警方及黄亚波副局长的高度重视。

在案件分析会上,黄亚波再次强调了这个案件的突出特点是“干脆利落”。从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作案地点、作案对象,从他实施作案的时间、过程都鲜明地表明了这一点。换句话说,这个看似简单的现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不简单的犯罪背景。

由于这一突出特点,规定了案件在诸多方面有其特殊性。

首先,尽管犯罪嫌疑人白天作案,且选择了在人们下班,街上行人较多的时段,但因其作案手法“干脆利落”,他给周围目击者留下的印象却是模糊的和互相矛盾的。

现场走访中,我们找到目击证人多人,这些证人提供了大量的细节,然而,因案发突然,其作案时间极短,多数目击者是在听到枪声之后才注意到他,惊诧之间,他已逃之夭夭。因此,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乌鲁木齐是个多民族的城市,警方在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汉语系还是维语系的问题上,就遇到了困难。侦察员在现场访问中,几乎所有汉族群众和回族群众都众口一词地说犯罪嫌疑人是维族人;而维语系的目击群众却众口一词地说他是汉族人。

对摩托车的描述也有很大差别,有人说是小明星,有人说是雅玛哈;有人说黑色,有人说红色。犯罪嫌疑人服装,有人认为是深颜色的,有人认为是浅颜色的,莫衷一是。

现场所反映出来的这些细节,对刻画犯罪嫌疑人,侦破案件极为重要,这些互相矛盾的描述,造成判断上的困难,无疑对下一步的侦察工作带来影响。

从另一角度上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正是犯罪嫌疑人采用干脆利落的作案手法所追求的一个效果。

第二,为了达到“瞬间作案,迅速逃离”的目的,犯罪嫌疑人事先做了大量准备。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够“干脆利落”,在作案地点专意等候,目标人出现后从容上前,开枪就打,抢了就走,都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现场是会说话的,越是简单的过程,背后的酝酿、准备时间就越长。他拔枪就打,说明他早已锁定了目标。他能正确地把握住时间和地点,说明他可能多次跟踪,清楚地掌握了被害人的行动规律。他从容逃脱,说明他对逃跑路线、街道里巷熟悉。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道路通畅,胡同众多,有利于逃脱而不利追捕,这也说明,逃跑路线是他精心选择的

——这都是一个刑警必须思考的事情。

这天夜里,黄亚波失眠了。

两个案件,给他以不同的刺激,却同样影响着他的心情。

西站绑架案,为他提出一大堆需要思考的教训,固原三巷持枪抢劫杀人案,为他提出一大堆需要捋清的问题。

黄亚波是个喜欢思索的人,也喜欢和他的爱将们碰碰感觉,通通思路。

他不愿在夜里打电话搅扰他们,睡不着觉,便回到他的“老家”——六道湾刑警支队,瞧瞧谁在值班,和老部下们聊一聊,听听他们的想法。此时他已隐约感觉到,他遇到的,很可能是他的一个新的对手。

当时的黄亚波,不可能知道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职业,也不会知道他是哪里人,有怎样的历史;但是,“干脆利落”的作案特征,已经给他提供了太多的东西。

他是个惯犯。

持有军枪,说明他有犯罪前科。

这个人胆大心细,作案前的准备充分,有和警察打交道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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