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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上帝和他在小天堂的儿女们(第2页)

冯云山读过私塾私塾塾师二考未中秀才主要读四书、五经

韦昌辉读过私塾捐监生

石达开耕种为业

秦日纲粗识字佣工

胡以晃武庠生,一考未中举人

¤《天条书》人手一册,男女老小都要背诵,不能熟记者,斩首不留

1847年8月,洪秀全自广东家乡来到广西贵县赐谷村王盛均家。当他了解到冯云山已在桂平县紫荆山建立了拜上帝会,已是生根、开花、结果,皈依入教竟有2000余人时,十分高兴。

两天后,他在表侄王维正的陪同下,前往紫荆山找冯云山。在高坑大冲卢六家,阔别3年的好朋友见面了,洪秀全更是高兴。

冯云山有很高的文化素质。他在紫荆山传教非常辛苦,往来奔波;但他从不突出个人,都是打着老兄洪秀全的旗号,疏通民众、开展工作的。紫荆山区民众都知道有一位“洪先生”,却从不见其人。人们越是没有见到过洪秀全,也就越想见到他。因此,随着冯云山工作的顺利开展,蓬勃壮大,洪秀全的名望也就自然树立起来了。他被公认是上帝的代言人、救世主,是拜上帝会的正宗教主。

现在的洪秀全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将他从花县家乡带来的《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3篇宏文大做传播。他和冯云山,也许还有其他人,如曾水源、卢贤拔、曾钊扬和何震川,他们都是平在山拜上帝会的老兄弟,有点文化。那4人中,除了何震川是秀才,其他3人都是没有功名的落魄书生。大家日夜抄写了多份,四出散发,扩大影响。这样,作者洪秀全的威望更高了。在紫荆山周边的象州、武宣、郁林(今玉林)、博自、贵县、藤县等处,都知道洪秀全先生。当时远在藤县大黎乡的雇工李以文(李秀成)就是。他后来回忆说:“每村每处,皆悉有洪先生而已,到处人人恭敬。”

拜上帝会的队伍又扩充了,更多的是举家举族参加了拜上帝会。这是拜上帝会的凯歌行进时期,参加者不仅有农民、烧炭工人,也有地主,其中就有曾天养。

曾天养是紫荆山茶调村人,也有说是古林社人,他家每年可以收租240担。在拜上帝会的浪潮中,他和兄弟曾天诰都是举族参加,他们是从广东惠州迁来的客家人。当时桂平紫荆山、贵县龙山与那帮、陆川陆茵、博白旱坳等地,都是客家人密集的聚居区。洪秀全和冯云山以客家人特有的风土人情、语言生活习惯相通,更有利地发动和组织他们参加拜上帝会。

拜上帝会的队伍仍不断在扩充。

如今摆在洪秀全和冯云山等人面前的任务,是如何组织这支队伍。仅仅依靠尊敬、信仰上帝真神和权威,那是不够的。要有一个人人都须遵守、奉行的条规约束,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洪秀全是绝对聪明的人。这几年,他为拜上帝会编制了不少教义和有关通俗读物,如《百正歌》;在到达紫荆山后,他目睹星罗棋布于各处的拜上帝会众,决定编制一部条款,让人人遵守、个个执行——这就是后来太平天国年年重刻的《天条书》。

当时,洪秀全在紫荆山事务忙繁,经常有教徒找上门来求教、开导。于是,他躲在贵县的乡间闭门编写,白天睡觉休息,夜间读书教拳,经考虑再三,终于写出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切合实际的《天条书》。

《天条书》分两部分。每个部分,都是每个拜上帝会成员和后来的太平军将士所必须无条件执行的。它的第一部分,乃是钦定的对上帝祖先祷告时所采用的文字范式,如悔罪规矩,悔罪奏章,朝晚拜上帝,食饭谢上帝,灾病求上帝,凡生日、满月、嫁娶、佳节一切吉事祭告上帝,凡作灶、做屋、堆石、动土等事祭告上帝,升天祭告上帝,七日礼拜赞颂上帝,等等。

这些对上帝的祷告,其中多篇是人人必须诵读的。如早请示、晚汇报的《朝晚拜上帝》:

“小子XXX、小女XXX跪在地下,祈祷天父皇上帝恩怜救护,时赐圣神风,化恶心,永不准妖魔迷蒙,时时看顾,永不准妖魔侵害。托救世主天兄耶稣赎罪功劳,转求天父皇上帝在天圣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诚所愿!”

又如三餐饭前,都要起立,鞠躬如也,背诵《食饭谢上帝》:

“感谢天父皇上帝,祝福日日有衣有食,无灾无难,魂得升天。”

第二部分是所谓“十款天条”,这是洪秀全仿自《旧约·出埃及记》第20章的摩西十诫。它的内容有:崇拜皇上帝;不拜邪神;不妄题皇上帝之名;七日礼拜要颂赞皇上帝恩德;孝顺父母;不杀人害人;不奸邪**;不偷窃抢劫;不讲谎话;不起贪心。

十款天条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全心全意地崇拜皇上帝,不得拜邪神;即借所谓皇上帝的绝对权威,奉行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统一指挥,建立一支在洪秀全领导下的反清武装。后面6条,就是源自《原道救世歌》所举的“六不正”条例规定。它在平时可充作拜上帝会成员和后来的太平军将士生活规则,战时就变为军事纪律了。

太平天国领袖们非常注重《天条书》,视其为根本大法。为保证执行,后来还在《太平刑律》里进行规定:“凡《天条书》中各条,如有违犯,斩首不留。”更有甚者,它还规定每个将士,不论老幼大小,都须背诵背熟《天条书》。《太平刑律》就列有“凡兄弟俱要熟读赞美天条,如过3个礼拜不能熟记者,斩首不留”。

十款天条不能熟记,也要砍头,这说明太平天国刑律过严,但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太平天国对它的重视。这部《天条书》刊刻遍布,每馆一册,后来是人手一册,供男女老小朝夕诵读,人人都要背诵。它是太平天国书籍发行量最多的一种,大约有数十甚至逾百万册。

¤洪秀全脚步刚踏进甘王庙堂,就神经兮兮地大声喝道:朕是真命天子,尔识朕么?

洪秀全要树立自己的至高权威,就必须确立皇上帝的绝对神权,那就要捣毁原有的庙宇,使广大民众只拜上帝,不拜邪神。

当时在紫荆山地区,到处都设有社坛,立神庙。仅从大冲到三江圩的15里路,就有盘王庙、雷王庙和郎厂庙等。而在大湟江口的孔圣村,仅几十户人家,就夹杂了李家庙、刘姑庙、金莲寺等3座庙。神庙鳞次栉比,像锁链一般穿串在人们的心灵里。

洪秀全决定要捣毁神庙,他选择了象州境内的甘王庙。

“甘王”是当时广西城乡信奉面甚广的杂神,祀奉它的庙宇遍及桂平、武宣、永安(蒙山)和象州等州县。据民间流传,象州大樟古车村的甘王庙最为灵验。据说,有一次象州的州官路过这里,甘王显灵,把他拉下了轿,要他送龙袍。州官送出龙袍,甘王才放他过去。还有人说,甘王不准闲人对他评三论四,否则他便作怪,搞得人们不得半点安宁。

洪秀全听说后,便与冯云山商定,选择甘王庙,作为第一座砸烂对象。洪秀全等人还是很有头脑的,其实紫荆山当地的雷王庙的香火比甘王庙还要旺盛,但兔子不吃窝边草,为的是暂时避免与本地人的误识和冲突。

1847年10月的一天,秋高气爽、云淡风清,洪秀全、冯云山和卢六等人走了100余里地,来到象州古车村。正好这天清晨,州官为甘王神像披挂新袍礼献仪式结束。这时洪秀全找了一根长竹竿,脚步刚踏进庙堂,就狠狠地向甘王偶像猛击一竿子,大声喝道:“朕是真命天子,尔识得朕么?”接着又厉声骂道:“丁酉年(1837)朕升高天,朕天父上主皇上帝命朕同众天使战逐你们一切妖魔,尔今好速速落地狱矣。”

他又数点了甘王敢冒上帝功劳、迷惑上帝子女等十大罪状,说这是天理难容,因而必须将其送进地狱,永世禁锢。说完,他就与冯云山等人一起推倒偶像,挖去眼珠,砍断手脚,还将龙袍撕得粉碎。

痛快之余,洪秀全在庙壁上题诗一首:

题诗行檄斥甘妖,该灭该诛罪不饶。

打死母亲干国法,欺瞒上帝犯天条。

迷缠男妇雷当劈,害累世人煷(火)定烧。

作速潜藏归地狱,腥风岂得挂隆(龙)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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