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接过竹简,站在那里,目光落在竹简上,手指在卷边上摩挲着。
“你以前也做过法?”
“没有。但我见过。”
“在哪里见过?”
“来的地方。”
卫鞅没有再问。他把竹简卷好,走了。
第二天,他又来了。
竹简上的那条,改成了“罚为官府劳作三月”。
露华看了,点了点头。
卫鞅说:“我还是觉得罚轻了。”
“先试试。不行再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合适了就改,改到合适为止。”
卫鞅看着她,忽然说了一句:“你如果是个男子,我一定请你入朝为官。”
“女子就不能入朝?”
卫鞅的眉毛动了一下。然后他嘴角往一侧扯了扯——那是他表达“这件事有意思”的方式。
“秦国的朝堂上,从没有过女子。”
“那就创个先例。”
卫鞅没有接话。他把竹简卷好,站起来。
“明天我还来。”
走到门口,他停了一下。
“你说的那个‘王在法下’,我想了两夜。想不通。秦国的法是我定的,君上准的。法是君上手里的刀,刀能砍向握刀的手吗?”
露华看着他的背影。
“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你只是不知道那个答案叫什么。”
卫鞅没有回头。他站了一会儿,推门出去了。
那天夜里,卫鞅坐在自己的书房里,面前摊着那卷改过的法令。烛光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一动不动。
“王在法下。”他念了一遍这四个字。
烛火跳了跳。他拿起笔,在竹简的末尾加了一行小字:“此法,君上与庶民同守。”
写完了,他搁下笔,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窗外,栎阳城的灯火一盏一盏熄灭。他书房里的灯亮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