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也在法之下?”
露华点了点头。
卫鞅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他的手很瘦,指节突出,指甲修剪得极短。过了好一阵,他才开口。
“我在秦国推行新法,阻力最大的一条,就是贵族也要守法。他们觉得,自己是贵族,凭什么跟庶民一样受罚。”
“你怎么做的?”
“杀。杀到他们怕。”
“有用吗?”
“有用。但他们不服。他们只是怕。”
露华说:“怕也能守法。但怕不能长久。要让所有人觉得,守法是对自己好,不是对别人好。那才是真正的法治。”
卫鞅看着她,目光里那种打量陌生事物的疏离感消退了一些。
“你说得轻巧。”
“做起来当然难。但值得做。”
卫鞅端起碗,把水喝完了。他站起来,走到院门口,忽然停下。
“你不像说客。像朋友。”
“我就是朋友。”
卫鞅点了点头,走了。
佳儿从厨房探出头来:“他走了?”
“走了。”
“他说你是朋友。”
“听到了。”
“那他算不算朋友?”
露华想了想:“算。但他跟朋友相处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他会在心里给你留一个位置,然后继续去做他的事。”
三天后,卫鞅又来了。带了一卷竹简。
“这是我新写的法令,你帮我看看。”
露华接过竹简,展开,从头看到尾。看到某一条时,她的手指停住了。
“这条。罚太重了。偷一只鸡就砍手,老百姓会怎么想?”
“偷就是偷。”
“偷当然不对。但罚要跟罪差不多。偷一只鸡和杀人一样判,老百姓不会觉得法严明,只会觉得法残暴。残暴的法,老百姓怕,但不服。”
卫鞅皱了皱眉。
“你回去想想。想通了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