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锦看着她,忽然说了一句很轻的话:“你以前不这样。高中你十点就睡了,比我睡得都早。”
办公室安静了。
宋知予低下头,翻了一页文件。动作很自然,但翻页的手指顿了一下。
“人都会变。”她说。
苏云锦没接话。她拿起笔,在宋知予写的那几页纸上开始批注。不是法律意见,是商业角度的判断。笔迹潦草,但每一笔都很用力。
宋知予看着她在纸上写字。
“你的字还是这么丑。”她说。
苏云锦抬头。宋知予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嘴角有一个很小的弧度——不是笑,是准备笑但忍住了。苏云锦盯着那个弧度看了两秒,低下头继续写。
“你的也没好看多少。”
宋知予没反驳。
苏云锦写完了,把纸推回去。
“第十三条的赎回权,行权期限从三年改五年。第十五条的优先购买权,可以给但要写死条件。第二十一条的违约金上限从百分之十五降到百分之十。剩下的按你写的改。”
宋知予一一看过去,点了三次头。
“明天上午我把修改稿发你。”
“不是明天。”苏云锦看了一眼手表,“是今天。三点了。”
宋知予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
“那你先回去。改好了我发你邮箱。”
苏云锦站起来,走到门口。
她回过头。
宋知予已经重新戴上眼镜,低头在文件上写字。大波浪垂下来挡住了半张脸。
“宋知予。”苏云锦说。
笔停了。没抬头。
“谢谢你。”
宋知予沉默了两秒。
“不用谢。”她没抬头,声音很平,“我是律师。”
苏云锦出了办公室,走进电梯。
门关上的最后一秒,她看见宋知予从文件里抬起头,朝电梯的方向看了一眼。
那一眼很快。快到苏云锦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回到家,凌晨三点半。
苏云锦洗了澡,躺在床上。
睡不着。
她翻了个身,拿手机,打开邮箱。
没有新邮件。
放下。又拿起来。又放下。
手机震了一下。
她几乎是立刻拿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