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她蹲着的江边,画了一件你的衣服。”
“江边早上冷。”苏敏说。
顾念放下咖啡杯,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用一种“我看你还能嘴硬到什么时候”的表情看着苏敏。
苏敏画完了外套。然后她又加了一笔——外套口袋里,露出一角什么东西。
顾念凑近看。
是一张明信片。
她什么都没说了。
窗外的橘猫又蹲在围墙上。今天的阳光很好,把它左耳那个小缺口照得清清楚楚。
苏敏抬头看了它一眼。
然后她低头,在画的右下角写了两个字:
「收到。」
凤凰的最后一个傍晚,陆嘉亿去了沈从文故居。
她其实对文人故居没有特别的兴趣。旅行博主嘛,该拍的素材总是要拍的。但站在那座小小的四合院里,看到沈从文和张兆和的照片挂在墙上,她忽然站了很久。
照片里两个人都不算好看。沈从文戴圆眼镜,张兆和短发圆脸。但并排站着的姿态,有一种很安静的东西。
她拍了照片。
然后她走出故居,坐在门口的石阶上,打开涂鸦本。
「Day11(凤凰的最后一天)
今天去了沈从文故居。看到他给张兆和写的情书里有一句: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我以前觉得这句话很美。现在觉得,它美是美,但沈从文还是写得太长了。
如果让苏敏写,她大概会写成——
(下面空了一行,然后是一种模仿苏敏语气的字体,小而清瘦:)
“桥。云。酒。你。”
四个字。够了。
(再下面恢复了陆嘉亿自己的字迹:)
她的话总是很少。但我越来越觉得,话少是一种信任。她信任我能听懂她没有说出来的部分。
就像今天早上,我说每到一个地方给她拍一朵云,她说好,然后说每朵都画。
我问画不完怎么办。
她说就一直画。
这句话翻译过来,大概有三千字那么长。但她只用了三个字。
(旁边画了一朵很小的云,云下面蹲着一个卷毛小人,小人身上披着一件明显太大的灰色开衫。开衫口袋里插着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画着一只左耳比右耳小的橘猫。)」
她合上涂鸦本,站起来。
夕阳把凤凰古城染成一片温暖的橘色。沱江在光里流淌,吊脚楼的影子斜斜地铺在水面上,被晚风吹出一层层褶皱。
她举起手机拍了一张。
发给苏敏。
「凤凰最后一朵云。明天去长沙。」
苏敏:「好看。」
陆嘉亿:「今天只有两个字?」
苏敏:「因为明天要当面说。」
陆嘉亿的手指停在屏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