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几个月前的事了。
后来那个包子摊消失了,他派人去城南早市问过,说是不干了,搬走了,不知搬去了哪里。
他也没有再问。京城这么大,每天搬走的人太多了。
“你的冤情,与何人有关?”陆廷之问。
奶奶抬起头,目光与他对视,一字一顿。
“长公主驸马,沈清辞。”
周围骤然安静了。
禁军们面面相觑,太监们倒吸一口凉气,连陆廷之的眉头都猛地跳了一下。
长公主驸马。这四个字的分量,皇城根下站过的人都知道。
“你可知道,状告当朝驸马,若是诬告,罪加一等?”陆廷之的声音沉了下去。
“知道。”
“你可知道,敲登闻鼓者,不问冤情,先杖三十?”
“知道。”
陆廷之看着她。
看着这个跪在地上、脊背挺直、浑身湿透、手在滴血的老太太。
她的眼睛不闪不避,也不哀求,也不激愤,只有一种被逼到绝路之后才会有的平静。
“杖刑,可能熬不过去。”
奶奶没有回答这句话。
她只是把目光转向了鼓架旁边那根靠着的刑杖,六尺长的栗木棍,一头粗一头细,粗的那头有小儿手臂般粗,杖身上深深浅浅的褐色印迹,是无数次沾水又晾干留下的。
杖脊上还残留着上一顿板子留下的暗色。
她收回目光,重新看向陆廷之,说了一句和前面所有话都不相干的话。
“陆大人,民妇有一个孙女,四岁了。昨夜有人放火烧了民妇的家。民妇的孙女四岁,被浓烟呛醒的时候没有哭。她把民妇和民妇的疯儿媳推进了一口井里,救了三个人的命。她才四岁。”
她的声音在这里顿了一下,第一次有了一丝几不可闻的颤抖。
“陆大人,民妇想看着孙女长大。但有人不让。民妇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
陆廷之沉默了很久。
久到周围的禁军都开始不安地交换眼神,久到赶来禀报的太监不知道该不该催。
然后他往旁边让了一步。“依律,敲登闻鼓者,先杖三十。本官会亲自行刑。”
他走向刑杖,握住杖柄,掂了掂分量。
然后他转过身,对行刑的禁军摆了摆手。
“都退下。本官亲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