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来真的,大闹一场吧。这么想着,我竟有点兴奋地出了门。
我自认挺能打,但说实话,到底有多强,我自己也拿不准。
毕竟,几乎没真正动过全力。
仔细想想,主动找茬打架还是头一遭。昨天收拾那几个高二的,某种意义上也算主动挑衅,但那是他们先惹的事。
“这下又要被人躲着走了吧。”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我低声嘟囔。
要大闹一场——就意味着做好了闹大的准备。一旦闹开,肯定有人会怕我。尤其是那些女生,大概又会用“那种眼神”看我。
“那种眼神”。没错,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
人啊,天生就会警惕、排挤异类。
我虽然一直藏着能力,但周围人还是能觉出我不对劲。
当然,小时候藏得不好,加上总用发红的眼睛盯着女生看,也是原因。
但最根本的,是我能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
透视眼。那是能看穿遮挡物的本事。
衣服是遮身体的。看穿衣服,就能看见女生光着的样子。但能看穿的,不止衣服。
墙壁、门、天花板、地板,都是遮挡物。看穿这些,就能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比如,有人在墙那边掉了橡皮。
我无意中“看见”,就会对掉橡皮的人说“哎,你橡皮刚才掉了吧”。
明明我一直坐在自己位子上,按理说不可能看见那场面。
就因为看得太日常、太自然,那时的我,根本分不清哪些是正常的,哪些是反常的。
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墙那边发生的日常景象。仅仅因为能知道这些,我就被当怪物看了。
后来有一天,我觉出自己不对劲了。
能看穿遮挡物。
墙壁、门、天花板、地板都能看穿。
铅笔、橡皮、铅笔盒、杯子、牙刷都能看穿。
可我却能好端端地过日子,这才意识到这有多反常。
看穿地板,地面就“没了”。一般人该走不了路了吧。但我却能清楚地“知道”地面在那儿。
——既看穿了本该存在的东西,却又同时知道它们在那儿。这种矛盾。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明白了自己这本事有多危险。
我的能力不是后来才有的。虽然记不清更早的事,但我敢肯定这是天生的。
天生的能力。那就和人的五感一样。
人右手有五根手指,左手也有五根。右脚左脚也各有五根脚趾。
总共二十根指头,人能灵活使唤,但没几个人觉得这了不起。
不止手指,用眼睛看东西,用耳朵听声音,用鼻子闻气味,用嘴巴尝味道。
这些感官来的信息海了去了。
人能同时、一眨眼就处理这么多信息。
这其实很厉害,但人不觉得厉害。
因为,生来“就这样”。
谁都有的、理所当然的本事。所以没人惊讶。但也不是打一开始就能同时处理所有信息。
婴儿时候的事谁记得?但婴儿不会说话,不会走路。想动手指,五根一块儿动。就是说,还掌控不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