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你果然没有忘记我。
转头望向书呆,两人兴奋的眼神一对,嘴角都露出了笑容,果然是色狼所见略同。
要救美女,首先时机必须把握好,一般来说要等美女被灌了春药,然后大喝一声冲了出来。
杀了那些当配角的歹徒之后,为了给美女解除春药的危害,不惜以己身为药饵。
然后美女倾心,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火坑,自然皆大欢喜,主角继续去泡下一个美女。
可是目前的首要问题就是,我要不要把书呆子也干掉,免得他跟我抢角色。
其次,晕,我不会武功,打得过那些家伙吗?
还是安全第一,小心为妙,以静制动,看看再说。
向书呆摆摆手,俩人悄悄得向树林走去,不管如何危险,毕竟这样的机会不是天天都能碰上的。
我们躲在树后,看向林中的空地,只见一女数男相对而立,是火拼前的常用场景。
然后的变化却出乎我的意料,竟然是那女子先拔剑向那几个男子攻了上去,另一边也不甘示弱,一时间刀光剑影,血花飞溅。
我发现以前看那些武侠小说中的事竟变成了真的,那女子身轻如燕,纵横穿插,被人围攻仍游刃有余,最后一剑一个把那几个大汉一一刺死,看得我是目瞪口呆。
最后那女子从怀里抽出一幅雪白的手帕,仔细地擦干净剑上的血迹,神情淡然,仿佛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扔掉那染血的手帕,收剑回鞘,然后扭头向我们藏身的大树看了一眼,似乎已经知道我们藏在后面了。
我心中一紧,手也哆嗦起来。
多么冷的一双眼,仿佛不带有任何人类的感情,虽然相貌甚美,但这种女子还是少沾为妙。
否则,就是连怎么死的都不清楚。
她似乎并不在意我们看见,转身飞一般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比来时的速度不知快了多少倍。
我这时才想到,原来小树林不仅是谈情说爱的理想地方,也是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的最佳去处。
我和书呆赶紧以平生最快的速度离开树林,一路跑回府里。
回到房间,我连喝两碗茶之后才使心情平复了下来。
一直以来,我都在羡慕那些快意江湖、行侠仗义的江湖浪子,总想有机会自己也尝试一下啸傲江湖、英雄美女的生活。
可现在却明白,那些看似潇洒的江湖人其实都是杀人如麻的暴徒,弱肉强食,根本和我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今天看到的那个女子,想必也是江湖上的侠女,可是这样的女子我敢去追求吗?
娶一个杀人凶手做老婆,想想就让人胆寒的。
别了,我的武侠梦。
别了,我的江湖美女。
带着深深的遗憾,又一天过去了。
恋爱中的男人果然是不可理遇的,那个书呆子昨天还吓得浑身哆嗦,和我一路狂奔回来,今天就又吵着要去见李玉湖了。
嗨,要我说何必呢?
在家逗逗俏丫鬟不是挺好的吗?
非得捧着银子去见那个整天蒙着脸的女人吗?
还得时刻讨好,累不累呀。
我说我不去,他说我是他的跟班就得时刻不离他左右。
我又说少爷你去泡妞,小的不敢打搅。
他又说带个人随时伺候着,美人有吩咐也有个跑腿的。
我最后哀求道公子你饶了我吧,我对上回的事至今犹有余悸,万一又做错了什么事,那些人可是抢着要扒我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