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见于易简方论凡例。)
〔汪氏(昂)本草备要〕四卷存
自序曰。医学之要。莫先于切脉。脉候不真。则虚实莫辨。攻补妄施。鲜不夭人寿命者。其次则当明药性。
如病在某经。当用某药。或有因此经。而旁达他经者。是以补母泻子。扶弱抑强。义有多端。指不一定。自非兼贯博通。析微洞奥,不但呼应不灵。或反致邪失正。先正云。用药如用兵。诚不可以不慎也。古今着本草者。无虑数百家。其中精且详者。莫如李氏纲目。考究渊博。指示周明。所以嘉惠斯人之心。良云切至。第卷帙浩繁。
卒难究殚。舟车之上。携取为艰。备则备矣。而未能要也。如主治指掌。药性歌赋。聊以便初学之诵习。要则要矣。而未能备也。近如蒙筌经疏。世称善本。蒙筌附类。颇着精义。然文拘对偶。辞太繁缛。而阙略尚多。经疏发明主治之理。制方参互之义。又着简误。以究其失。可谓尽善。然未暇详地道。明制治。
辨真赝。解处偶有傅会。常品特多芟黜。均为千虑之一失。余非岐黄家。而喜读其书。三余之暇。特裒诸家本草。
由博返约。取适用者凡四百品。汇为小帙。某药入某经治某病。必为明其气味形色。所以主治之由。间附古人最恶兼施。制防互济。用药深远之意。而以土产修治畏恶附于后。以十剂宣通补泻冠于前。既着其功。亦明其过。
使人开卷了然,庶几用之不致舛误。以云备则已备矣。以云要则又要矣。通敏之士。由此而究图焉。医学之精微。
可以思过半矣。题曰本草备要。用以就正于宗工焉。休阳庵汪昂题于延禧堂。
〔增订本草备要〕四卷存
自序略曰。医学与堪舆不同。堪舆当有秘奥。天机不欲轻泄。若医集。所以济生救疾。自应无微不阐。无隐不彰。恣意极言。不遗余蕴。及泛览诸书。惟灵素难经仲景叔和。奥衍弘深。不易究殚。自唐宋而下。名家百氏方书。非不灿陈。而义蕴殊少诠释。如本草。第言治某病某病。而不明所以主治之由。医方第云用某药某药。
而不明所以当用之理。千书一律。开卷茫如。即间有辨析病源。训解药性者。率说焉而不详。语焉而不畅。医理虽云深造。文本多欠通明,难以豁观者之心目。良用怃然。不揣固陋。爰采诸家之长。辑为本草备要。医方集解二编。理法全宗古人。体裁更为创制。本草则字浅句释。仿传注之详明。医疗则诠症释方。兼百家之论辨。书分两帙。用实相资。要令不知医之人。读之了然。庶裨实用。两书甫出。幸海内名贤。颇垂鉴许。今本草原刻。字已漫灭。特再加厘订。用酬世好。抑世尚有议余药味之简者。余惟歌赋汤液。药仅二百四十种。拙集广至四百种。不为少矣。如食物仅可充口腹。僻药非治所常需者。安能尽录。盖既取其备。又欲其要。应如是止也。兹因重梓。更增备而可用者。约六十品,聊以厌言者之口。仍不碍携者之艰。苟小道之可观。倘不至致远之恐泥也乎。康熙甲戌岁阳月。休宁八十老人庵汪昂书于延禧堂。
〔王氏(逊)药性纂要〕四卷存
凡例曰。明万历间。蕲州李时珍东璧者。汇纂诸书。名为本草纲目。五十二卷。药一千八百九十二种。今逊于纲目中。选切要者五百九十七种。增金部神水、水中金。谷部人皇豆、朱米。草部烟草。鳞部海参。兽部狮子油、猴结。人部马子碱。共六百六种。名为药性纂要。以药备用五行。品类百千。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皆供治疗。未可专以群卉该之也。故药则录其功用。书则纂其要言。庶使览者不惮烦。而易记也。
〔顾氏(元交)本草汇笺〕十卷存〔张氏(璐)本经逢原〕四卷存
四库全书提要曰。“本经逢原四卷。国朝张璐撰。其书以神农本经为主。而加以发明。兼及诸家治法。部分次第。悉根据李氏本草纲目。而疏通大义。较为明显。自序云。濒湖博洽今古。尚尔。舍本逐末。仅以本经主治。
冠列于首。以为存羊之意。缪氏仲淳开凿经义。迥出诸家之上。而于委曲难明之处。则旁引别录等说。疏作经言。
未免朱紫之混。盖时珍书多主考订。希雍书颇喜博辨。璐书则惟取发明性味。辨别功过。使制方者易明云。”
吴县志曰。张璐字路玉。吴之明医也。能审虚实决死生。又所着伤寒大成。诊宗三昧。医通。衍义诸书。梓行于世。
〔陈氏(治)药理近编〕一卷存
〔王氏(子接)绛雪园得宜本草〕一卷存〔黄氏(元御)长沙药解〕四卷未见四库全书提要曰。长沙药解四卷。国朝黄元御撰。张机伤寒论。共一百十三方。金匮玉函经。共一百七十五方。合二书所用之药。共一百六十种。元御各为分析排纂。以药名药性为纲。而以某方用此药为目。各推其因证主疗之意。颇为详悉。然药有药之性味。此不易者也。用药有用药之经纬。此无定者也。故有以相辅而用者。有以相制而用者。并有以相反相激而用者。此当论方。不当论药。但云某方有此药。为某证而用。某方有此药。又为某证而用。是犹求之于筌蹄也。
〔玉楸药解〕四卷未见
四库全书提要曰。玉楸药解四卷。国朝黄元御撰。玉楸者。元御别号也。是书谓诸家本草。其议论有可用者。
有不可用者。乃别择而为此书。大抵高自位置。欲驾千古而上之。故于旧说。多故立异同。以矜独解。
〔吴氏(仪洛)本草从新〕六卷存自序曰。余先世藏书最伙。凡有益于民用者。购之尤亟。以故岐黄家言。亦多海内希见之本。余自髫年。
习制举业。时即旁览及焉。遇有会意。辄觉神情开涤。于是尽发所藏。而精绎之。迄今四十年矣。夫医学之要。
莫先于明理。其次则在辨证。其次则在用药。理不明。证于何辨。证不辨。药于何用。故拙着医学十种。其一曰一源必彻。其二曰
〔沈氏(金鳌)要药分剂〕十卷存自序曰。按徐之才曰。药有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湿十种。是药之大经。而本经不言。后人未述。凡用药者。
审而详之。则靡所遗失。诚哉是言也。内经发挥宣通等义亦甚详。而十剂之说。诚足尽药之用。以为根据矣。隐居陶氏续入寒热二条。仲淳缪氏以寒有时不可治热。热有时不可治寒。訾为背谬。因去寒热。而增升降二剂。夫缪之訾陶。其说良是。但即升降二义绎之。十剂中。如宣轻则兼有升义。泻滑则兼有降义。且诸药性。非升即降。
或可升可降。或升多降少,或升少降多。别无不升不降。专为宣通等性者。则升降二字。可以概群药。不得别立二门。次于十剂后。宜之才以十剂为药之大体。靡所遗失也。自神农着本经。
历代药性书。悉以草木金石等。根据类相次。读者几忘十字之义。并忘药有此十种之性。宜其制方用药。相反相戾。
错杂以出之也。余辑是书。爰据十剂。以分门类。非敢好异。欲阅者晓然于药之各有其性。因各有其用。庶临症时可无背云尔。沈金鳌自书。
〔赵氏(学敏)本草话〕二十二卷未见〔奇药备考〕六卷未见
〔药性元解〕四卷未见
按上见于汇刻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