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费城联邦地区法院。
三楼第七法庭的橡木大门在上午九点整被法警推开。
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人:
前排是温斯罗普家族的成员,塞繆尔和玛格丽特坐在最靠近过道的位置,玛格丽特紧紧攥著丈夫的手。
后排散坐著几个安盾公司的人,丹尼尔靠在椅背上,双臂交叉,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被告席的方向。
再往后,是几名记者,笔和录音笔都已就位。
林克坐在原告席上,面前摊著三份文件。
他正在用钢笔在一份证词摘要上做最后的標註,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在安静的法庭里清晰可闻。
从他坐的位置,能清楚地看到对面的被告席。
德肖恩·华盛顿的律师则是个看起来五十出头、头髮染得过分黑亮的男人。
这是法庭指定的公设辩护人,不是德肖恩请不起更好的,而是愿意替他辩护的律所都拒绝了他。
德嗯肖不会知道的是,没有人愿意跟即將进入宣判阶段的联邦刑事案件沾边。
因为他的那个议员的靠山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与他切割。
法官敲下法槌。
“肃静。全体起立。”
法官敲下法槌。肃静。全体起立。
“美利坚合眾国诉德肖恩·华盛顿一案,现在开庭。”
此场加急的法律程序正式启动。
被告席侧门打开,德肖恩·华盛顿被两名法警押著走进来。
他穿著一件明显是法庭指定的深蓝色夹克,领口紧绷,袖口几乎遮不住手腕。
他的脸上还残留著被捕那晚留下的淤青:
在拘留所里和另一个在押犯起了衝突,据说是为了爭一包香菸。
林克抬起头,看著他。
然后他垂下眼皮。
旁人看不见的视野中,黑色瞳仁向两侧撕开,化作一对冰冷的琥珀色横瞳。
一行文字在德肖恩头顶缓缓浮现。
【怒魔(纯血恶魔种):
他的血液里流淌著沸腾的暴力,他的呼吸里喷吐著硫磺般的狂怒。
力量是他的信仰,恐惧是他的货幣,而摧毁任何不服从他意志的人是他唯一的快乐。
他不是不会思考,只是从未在思考之后找到过比拳头更有效的答案。他用暴力征服弱者,因为他的灵魂从未比被他踩在脚下的弱者更强大。】
(德肖恩·华盛顿:我的律师呢?那个头髮染得跟皮鞋一样的废物——他最好把那些狗屁证据全都踢出去。
要是这次能出去,我要找到那个华裔小子,我要让他知道背叛的滋味。
还有南希——不,艾拉,管她叫什么,等我找到她,她会后悔今天站在法庭上的每一秒。)
林克眼底的横瞳悄然消退。
他把钢笔放在文件旁边,重新审视著面前那张暴戾而愚蠢的脸。
怒魔。
这是他遇到的第三个纯血怒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