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嚇杀。来与西风战一场,不负一身黄金甲。”
秦重朗声说道。
打油诗?
眾人心中冒出这个词。
今日能来公主夜宴,没有普通人,不会作诗也会吟,好坏一下就听出来。
直白粗糲,毫无文采。
可结合眼前情况,以及秦重天子亲军的身份,简直是霸气侧漏。
作为天子亲军,锦衣卫充当仪仗队的时候,是可以穿金甲的。
诗最后一句没毛病。
这那是做诗,分明挑战刺客。
你们闹的时候,我没出手,我若出手,你们全都要死。
今天跟你们杀一场,也不负我这一身,黄金色的甲冑。
眾人心中,默默解读。
女刺客盯著秦重。
瞬间握紧手中短枪,身上的凌厉杀气,仿佛无形四射的寒霜。
“你送我兄长最后一程,我本想给你几分敬意,可你不珍惜啊!”
女刺客冷声说道。
“呸,你算个什么东西,反贼而已,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你哥是条汉子,我敬他是真心的,所以我决定,送你们去见他!”
“废话少说,你过来呀!”
秦重大喊一声,同时朝著女刺客,轻蔑的勾了勾食指。
“呵呵,好,剁了他……”
女刺客冷笑,隨手一挥。
三个黑衣刺客,拿著武器,分成三个方向,默契的朝著秦重包围。
他们没把秦重当回事。
虽然魏满仓的死,可能跟他有关,但谁都知道,离火將本来就病得要死了。
打败一个病人,算什么本事?
呜……
长枪最长,一抖抢花,先出手抢攻中路,直攻秦重满门。
两侧短兵趁机快进。
秦重突然后退,一脚勾起桌案,挡住中路长枪,也挡住视线。
碰的一声。
长枪刺中桌案,左右两个黑衣刺客,想要绕过桌案继续进攻。
秦重一横桌案,挡住左侧的人,直面右侧用单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