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格里芬和林听云这样有几辈子经验的存在,也很难在这种情况下在森林里乱窜。
狼群的领地意识和攻击性都太强了,哪怕只是路过也一定会被驱逐。
林听云可不想体验那种,去哪儿哪儿就追杀的‘快乐’。
“我知道,我也就说说。”
格里芬忍不住感叹:“还是做老虎好,整片林子随便去。”
犬科的局限性还是太大了,体作战能力远差猫科。
就像之前它们做老虎的时候,它们为了去吃鲑鱼可以随便跨过森林来到北边,游荡一圈又继续回去。
除了路上需要打打架,从其他老虎领地边缘走一走,没有别的麻烦。
但现在不同,先不说同伴的事,单单是狼的战斗力,不管是路过狼群还是单独对上其他掠食者,都会是一场苦战。
“各有各的长处。”
林听云说:“狼虽然打架不如老虎,但体力很强,可以追逐猎物很久。而且还有同伴一起,过得可比老虎精彩多了。”
大自然一向公平,从来都不会创造一个完全没有优点的动物,犬科和猫科各有各的优点。
猫科独立,犬科热闹,她都很喜欢。
“确实。”
一提起体力好,就想到了狼和虎最大的不同。
格里芬眯了眯眼,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尾巴。
“现在体力可比老虎好多了,发情期尤甚。”
狼的体力到底有多好,从亲密的时间就能看出一二。
更别说还有结锁时间,简直翻倍时长。
这也是格里芬最满意的一点。
林听云:“……”
这家伙脑子里就不能装点别的吗?
“赶快睡吧!”
她没好气的将脑袋埋进爪子里,懒得去看:“明早还要捕猎呢!”
“好。”
格里芬默默覆了上去,挨着郊狼的身躯将自己盘成半圆。
……
第二天一早,四只狼照旧出去捕猎。
他们动作熟稔配合良好,很快就拿下了一头狍子,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中午时分,四只狼回到巢穴附近藏好猎物,重新出发。
而这一次,他们的方向正是昨晚闹出动静的隔壁。
……
*
加尔斯正吩咐族群分开巡视,自己则负责领地的标记,将刚才赢下来的地盘彻底归为已有。
他熟练地从领地边缘开始画圈,一会儿蹭蹭树干和石头,一会儿抬腿进行撒尿。
领地边缘到处都是他留下的气味儿,几乎每百米左右就会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