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比较复杂的事情,在决断之前需要从各方面来加以权衡和考虑,要充分调动自己的常识和知识,进行最后的判断。一旦打定主意,就绝不要再更改,不再留给自己回头考虑、准备后退的余地。一旦决策,就要断绝自己的后路。只有这样做,才能养成坚决果断的习惯,既可以增强自信,同时也能博得他人的信赖。有了这种习惯后,在最初的时候,也许会时常做出错误的决策,但由此获得的自信等种种卓越品质,足以弥补错误决策可能带来的损失。
一个没有主意的人,遇到事情总是“先放在一边”,说起话来,总是吞吞吐吐、毫无力量,而且也不大相信自己会做出什么好事情来。反之,意志坚强的人则能做到“说干就干”,遇事很快就会拿定主意,并有坚强的自信。如果你遇见这种人,一定会觉得他全身都充满了活力,他处事是如此勇敢果断,只要自己认定是对的,就大声地说出,遇到应该去做的事,就努力去做。
有一部作品名为《小领袖》,里面描写了一个凡事都犹豫不决的人,他嘴里一直在念叨着非把那棵碍路的树砍去不可,但却一直没有动手去砍,任凭那棵树渐渐长大,直到他须发斑白时,那株大树依然屹立在那儿。最后他说:“我已经老了,应该去找一把斧头来了!”
有一个艺术家,他早就对朋友们说,准备画一幅圣母玛利亚的像,但一直没有动手去画。他把一切应画的姿势、配色都藏到脑子里,不停地构思,一会儿说这样不妥,一会儿说那样不行。为了准备这张画,他几乎什么事情都放下不干了。但是直到他临死时,这张理想的“名画”还是没有出现。
我的一个邻居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当她要买一样东西的时候,她一定要把全城所有出售那样东西的商场都跑遍。当她走进一家商场,便从这个柜台,跑到那个柜台,从这一部分,跑到那一部分。她从柜台上拿起货物时,会从各方面仔细打量,看了再看,心中还不知道喜欢的究竟是什么。她看了又看,还会觉得这个颜色有些不同,那个式样有些差异,也不知道究竟要买哪一种好。她还会问各种问题,弄得店员们十分厌烦,结果,她竟一样东西也不买,空手而去。
她要买一种带帽的保暖衣,不喜欢穿戴着太笨重,又不喜欢过分暖热。她要买一样衣物,既便于夏天,又便于冬天,既适用于高山,又适用于海滨,不仅可用于礼拜堂,又可用于影剧院。心中带着这几种不现实的苛求,还能从哪里买到这样的东西呢?万一碰巧她买到了这样一件衣物,她心中还是怀疑所买的东西是否真的不错?是否要带回去询问他人的意见,然后再回店里调换?无论买哪一样东西,她总要调换两三次,最后还是感到不满意。
主意不坚和优柔寡断,对于一个人来说,实在是致命的打击,它对于成功与品格的修养会产生极大的伤害。这种性格上的弱点,可以破坏一个人的自信心,也可以破坏他的判断力,并大大有害于他的全部精神能力。有这种习惯的人,一碰到任何问题,总是东猜西想,左右估量,不到火烧眉毛的地步,往往弄不出一个结果来。日子一久,他遇事就不能当机立断,再也不相信自己,同时他原本所具有的一切能力,也就跟着逐渐退化了。
世上任何事情,如果不专心去做、不下决心、不肯吃苦,就永远没有成功的希望,要想获得成功,就非得打定主意专心致志地去做不可。遇事犹豫不决、打不起精神的人,永远不能给人一个良好的印象,也永远不能获得人家的信任和帮助。一切信用都只建立在精神振作、肯于努力、有决心、有魄力的人身上。对于任何工作,我们应该拿出所有的力量和精神,即使是写信、打杂等琐事,也应聚精会神去做,同时只要打定主意,就应立刻去做。否则,如果你一旦养成一种推迟延误的习惯,你的一生也就不会有希望了。
世上有多少人,总埋怨自己时运不济,为什么人家会成功,自己却一点着落也没有。其实,他们不知道造成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不肯把全部精神贯注到工作中去。他们做起事来,只是半睡半醒、毫无神气地动动手指罢了。他们没有伟大的志向,也不想排除任何妨害事业成功的障碍物,他们也没有把全身的精力汇集起来,不能坚持主见使之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
没有“主见”,是很多人最易感染而且最可怕的毛病,他们常常因此而每况愈下,直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们对于平凡、枯涩、没趣味的生活,都能苟安下去,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从来不想要怎样提起精神,拿出一些本领,往前跨两步。他们这样自暴自弃,都是因为没有远大的志向和正确的见解。然而这种自暴自弃的错误竟致使他们养成了一种习惯。他们不再有什么计划,也不再有什么希望了,如果你想提醒他们,要他们从此改过,将是一件很难的事。要指导一个初从学校出来、热血沸腾、一心想干番事业的青年比较容易,但要改变一个已经因失败而消沉、颓废的人,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似乎所有的力量都已经全部消失,所有的希望也已经悉数抛弃,好像已经僵死了一般,毫无振作的精神和力量了。
世上真的有不少失败者,一生毫无过错,只因本身的缺点太多,懦弱无能,于是在中途停顿下来,无力上进。他们既没有坚强的意志,又没有持久的耐心,更没有敢作敢为的决断力。只有胸怀大志、肯于努力、做事果断而敏捷的人,才能把事情推向成功之路。
13。世上无事不可为
坚强的意志,可以创造奇迹。当事情越来越困难,谁都可以放手离开,只有意志坚决的人,除非胜利,否则绝不肯轻言放弃。
救生艇继续在海面上漫无目的地随波逐流。
第三天早上,太阳一出来就毒辣辣的,中午的时候,大家都被晒得冒油。爱丽斯夫人突然晕厥过去,大家摇晃并呼唤她,这时,爱丽斯干裂的嘴唇发出低低的声音:“水……水……”
杰克逊搂着爱丽斯的脖颈,贴近她的耳边,轻声说:“夫人,现在还不是最危险的时候,你还不能动这壶救命水,我相信你现在还能顶得住。”
一旁的道格拉斯大叫道:“什么?这还没到时候?你是想渴死爱丽斯夫人吗?”说着,道格拉斯就来抢水壶。
杰克逊迅速放下爱丽斯,从口袋里掏出手枪来,大喊道:“别动!你敢过来,我就一枪打死你!”
道格拉斯被黑洞洞的枪口镇住了,“呼呼”地喘着粗气,咬牙切齿道:“我看你是想趁天黑的时候独吞这壶水!你记着,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爱丽斯又昏了过去,她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水……水……”但这丝毫没有打动杰克逊,他握着手枪,护着水壶,也只说一句话:“爱丽斯,再坚持,到需要的时候,我会喂你水的。”
第三个黑夜来到了。救生艇还是漫无目的地漂流着,但七个人已经分成了两个阵营,杰克逊守着神志不清的爱丽斯,警惕着道格拉斯等人扑上来抢夺水壶;道格拉斯和另外四个人则始终虎视眈眈地盯着杰克逊: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他们就会冲过去夺这个“自私鬼”的水壶。显然,他们已经视杰克逊为公敌。道格拉斯说:“大副先生,我会监视你一夜的,只要你敢动一口水,我就要拧断你的脖子。”说完,他就在杰克逊的面前坐下,紧盯着杰克逊,杰克逊将水壶护得更紧,枪口直顶着道格拉斯。道格拉斯和杰克逊就这样对峙了整个黑夜。
第四天来临了,海面风平浪静,但太阳越发来劲。爱丽斯已发不出声音,可杰克逊依然不为所动。中午时分,又有两个人昏厥过去。他们清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恳求杰克逊给点儿水喝。但冷酷的杰克逊还是那句话:“还没到你们最需要水的时候,你们还能顶得住。”下午的时候,克劳林实在忍不住钻心的饥渴,捧起海水就喝,杰克逊大叫:“不能喝!”他起身想拉开克劳林,道格拉斯见状扑了过来,想夺水壶。杰克逊赶紧回转身,用枪顶住道格拉斯的额头,凶狠地盯着道格拉斯说:“想找死吗?”道格拉斯只好又退了回去。这时候,克劳林喝下好几捧海水,杰克逊痛苦而又无奈地说:“克劳林,你会送命的。”
当第六个清晨来临时,他们发现,克劳林已经死了。悲哀和绝望让救生艇上的人们伤心地哭了。可是,因为体内缺水,他们已流不出半滴眼泪。
道格拉斯质问杰克逊:“克劳林都渴死了,这还没到最需要水的时候吗?是你害死了克劳林!”杰克逊反驳道:“克劳林自己杀了自己,他本来可以像爱丽斯夫人一样挺过来的,但他喝了海水……请相信我,我们都没到最需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坚持。”道格拉斯无力地骂了一句:“杂种!”又挪近了身子,紧紧盯着杰克逊。
中午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倒下了,他们像即将渴死的鱼一般,无力地张着嘴。只有道格拉斯还能吐出“水……水……”的声音,不过他和同伴们一样,已没了动弹的力气。杰克逊呢,早已斜躺在船上,手枪落在一旁,他的双手紧抱着水壶,但杰克逊已没了力气打开水壶,喝那壶“救命水”了……
就在夜幕降临时,远处突然传来了汽笛声。接着,两道刺目的灯光扫射到救生艇上,救援的海轮终于发现了他们。仿佛有一股力量注入到大家的体内,他们终于发出微弱的声音“救命……”杰克逊嘀咕了一声“上帝啊!”头一歪昏厥了过去。
道格拉斯哆嗦着爬到杰克逊跟前,拽过那只水壶,他想喝个痛快。但他感觉水壶太轻,好像没有水。道格拉斯摇晃着水壶,仍没听见壶里有什么动静。他拧开水壶盖儿,将水壶口朝下,还是没有一滴水……
救生艇上的六个人得救了。杰克逊醒来时,发现他们都躺在医院里,道格拉斯正望着他。杰克逊朝道格拉斯点点头,道格拉斯还之友好的一笑,说:“大副先生,你守着的那个水壶里根本没有一滴水!”
杰克逊笑着说:“我早就知道里面没有水,但我给你们虚构了一个希望。有了这个希望,你们才会不断地对自己说:‘我总会喝到那壶水,我能坚持住。’你们自始至终没有喝到水,但你们的心灵被水滋润了。如果你们知道水壶里没有水,你们会觉得没了希望,你们会被绝望打败,生命就会在心灵死亡后消失。”
停了停,杰克逊又说:“不过道格拉斯先生,你是否知道,那把手枪是永远也射不出子弹的,因为它是我给儿子买的玩具。”
困难都是暂时的,每个困难背后都隐藏着机会,只要坚持到底就能反败为胜,坚持到底的人才会成功,中途放弃的人注定会失败。
14。毅力是人生的至宝
一个没有毅力的人,要想铲除挫败,无疑是异想天开。在此,我们的忠告是:毅力是人生的至宝。
哈兰·桑德斯6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12岁时,母亲改嫁。初中还没有读完,桑德斯就被送到一家农场去做工了。在农场干了几年以后,桑德斯决心出去闯世界,走自己的路。在接下来的25年里,桑德斯干过的工作像他试过的帽子一样多:他当过粉刷工,在电车上卖过票,开过渡轮,卖过保险,当过兵,在铁路上工作过,他甚至得到过一个函授法学学位,使他能在肯萨斯州小石城当上一段时期的治安官。在不断的转换工作中,他始终相信,他会有自己的事业。
后来,他终于开了一家加油站。他仍然喜爱烹调,经常给妻子和孩子们烹制他的拿手好菜——炸鸡。因为他们一家人就住在加油站旁边,来加油的人常常能闻到从他家飘出的阵阵香味。后来,桑德斯就在家里饭厅的餐桌上对外供应现做的饭菜,而“炸鸡”往往是必不可少的一道主菜。
没过多久,来就餐的人就多得使小小的餐厅无法容纳下了。桑德斯搬到街对面一个有150个座位的饭店里,起名叫“桑德斯饭馆”。后来,“厨师”的名声越来越大,最终,肯塔基州州长授予他“名誉上校”头衔。新上校别出心裁,在饭馆旁边加盖了一座汽车旅馆。桑德斯饭馆兼旅馆,成为第一个集食、宿、加油为一体的企业。
桑德斯希望保持那种特有的风格,那种家庭氛围,因为他知道顾客喜欢像一家人吃饭那样,不用菜单点菜。
但随着顾客的增加,他越来越难于做到顾客要什么他很快就能给端上来。桑德斯到纽约康乃尔大学学习饭店业管理课程,帮他解决了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但要为那么多的顾客很快地将炸鸡端上桌,却不是件容易解决的事儿。他总是一边手忙脚乱地为顾客炸鸡,一边听着急的顾客在旁边不停地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