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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中国的阿Q(第2页)

今代的一位作者说,不知怎么,读《阿Q正传》时,特别是读到阿Q的革命史,我常常会想起红卫兵,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些瓜葛。读着读着,眼前常常会模糊起来:不知是阿Q戴上了红袖章,还是红卫兵用竹筷将辫子盘在了头上。

我确信,他们确实是有些瓜葛。

瓜葛之一

革命便是“耍武”,便是要革掉坏人的命,而绝不是请客吃饭,绘画绣花之类。红卫兵作如是想,阿Q更是这种思想的先驱。

阿Q想,“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

阿Q自然是根红苗正,向往革命的,但他的革命思想里却颇有一点红色恐怖的味道。他屈尊投降革命党,一个主要原因,便是革命实在太痛快了:能“革这伙妈妈的命”!在阿Q看来,所谓“革命”,就是革掉人命。他不懂得革命与恐怖完全是两码事,红卫兵也不全懂。所以,阿Q和红卫兵的革命,便都很有些阴森恐怖。

瓜葛之二

既要革掉人命,便要动家伙,于是,幻想中的阿Q便让那些与自己一同去造反的革命党,都拿着家伙。据《正传》说,拿着的有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钩镰枪什么的。但阿Q本人实际并未使用这些家伙,他只是思想家。而后来的红卫兵革起命来,则是真的动起了家伙:板刀已换成了刮刀,钢鞭换成了皮鞭,三尖两刃刀和钩镰枪不大适用,淘汰了,而炸弹、洋炮则在武斗中大派用场。

瓜葛之三

阿Q的红色恐怖思想,还特别表现在他的滥杀欲上。赵太爷、假洋鬼子算是压迫阶级,杀了也便罢了(是否都该杀尚属可议),但小D、王胡算什么呢?他也要杀掉。试看阿Q拟定的死刑名单:

这时未庄的一伙鸟男女才好笑哩,跪下叫道:“阿Q,饶命!”谁听他的!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还有秀才,还有假洋鬼子……留几条么?王胡本来还可留,但也不要了。

小D,不过是个打短工的“又瘦又乏”的穷小子,与阿Q本属同类,但只因阿Q认为他抢了自己的饭碗,便要格杀勿论。王胡呢,更没有什么大过了,不过是与阿Q打过一架。再就是捉虱子时比阿Q咬得响,若论成分呢,闲人而已,全然算不上压迫阶级,但阿Q也要杀之不留。还有那个秀才,也是列入死刑名单的。秀才似乎并没有犯什么罪过,但是,在阿Q看来,单单赵秀才是赵大爷的儿子这一条,焉能不杀?红卫兵对于那些牛鬼蛇神,那些血统不纯正的“秀才”,真个是“横扫”千军如卷席。有人告饶,有人认罪,“谁听他”。要将“横扫”进行到底!

瓜葛之四

光是革未庄鸟男女们的命,阿Q是不会满足的。阿Q的远大理想,是当主子,得实惠。实惠便是鲁迅在《圣武》一文里概括的“威福、子女、玉帛”。但阿Q并不曾理会这个概括——他只办实事儿,只管往自己的土谷祠里搬运革命成果: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此外便摆了钱家的桌椅了或者也就用赵家的吧。自己是不动手的了,叫小D来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

红卫兵也颇有与阿Q类似的抄家经历,其势头之猛之烈,范围之宽之广,便是堪称“半个抄家先师”的阿Q,也要自叹不如。

瓜葛之五

理论要联系实际,红色恐怖思想便要联系爱情。但是,阿Q与吴妈的恋爱失败了!这是多么惜哉痛哉之事。但不要紧,一造了反,莫说是吴妈,就是周刘郑王诸妈也是会有的。这一层道理,阿Q明白得很。

他筹划着:“赵司晨的妹子真丑,邹七嫂的女儿过几年再说。假洋鬼子的老婆会和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觉,吓,不是好东西!秀才的老婆是眼泡上有疤的……吴妈长久不见了,不知道在哪里?可惜脚太大。”

女人,在阿Q眼里,是不问阶级,只问德言工容的。阿Q一造反,身价暴涨,眼光便也陡然挑剔了起来,不但未庄权贵的妻女可以任意挑选,就是初恋过的吴妈也大为贬值了。红卫兵比起阿Q来,自然是要讲一点文明的,但也有些劣种,或霸人妻女,或鼠窃狗偷,明里道貌岸然,实则陈仓暗度。《芙蓉镇》里的“运动健将”王秋赦与李国香的苟合,便是其中的一帧留影。

鲁迅先生说他写阿Q,是写了“国人的灵魂”,这话听起来真让人汗涔涔的。红卫兵的革命,不正是阿Q式革命的一点余绪吗?试问:阿Q真像小尼姑所说的那样,断子绝孙了吗?

当时代不需要革命党的时候,想做革命党的阿Q还是有的。看来,阿Q仍是本世纪必须关注的危险人物。但阿Q只是想想而已,正所谓俗话讲的“有那个贼心,却无那贼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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