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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5页)

张科长:“我当时第一感觉,觉得他的衣着跟他的表情不符,还觉得他的眼神很凶,所以第一次我对他的印象很深。”

侦察员:“他跟你说过话吗?”

张科长:“没有。”

侦察员:“你还有什么别的补充?”

张科长:“我见到他时,他总是一个人。另外,他走路慢,除了第一次他的眼神刺激过我,平时看上去很老实。”

当天午夜,侦察员找到咨询公司的业务员国军,在六道湾刑警支队对他进行了调查询问。

侦察员告诉国军:“我们是乌鲁木齐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民警,今天找你了解有关情况,你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作伪证及隐匿证据,否则依《刑诉讼》要负法律责任。听清了吗?”

国军说:“听清了。”他是玛纳斯县人,2000年到乌鲁木齐,干过中介,也搞过挖掘机配件。

侦察员出示马汉庆照片,问:“你见过这个人吗?”

国军:“见过,我能肯定照片上的人就是租房的人。”

然后,他详细地讲述了这个人的租房过程。

他说:“大约9月1日左右,照片上的人第一次来,是一个人直接找到咨询公司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到三点之间,当时办公室我和杨经理都在。这个人提出要租个附近的便宜的但必须是按月交租金的房子。我推荐的房子有200元左右的碾子沟的房子,我还介绍一个地下室的房子,这个人说,他要考虑一下,就走了。第二天中午,他来了,说打算租那个100元的地下室。在公司我打电话联系,但房子已经出租了。200元碾子沟的房子是我们公司姓朱的业务员领他去的,他嫌房子脏,不愿租。回来后我又带他去看了‘酱园’的房子,看了之后他表示同意租。又过了一天,下午两点他回来了,找到我,说房子没租成,对方还是要一次**三个月的房租。我答应再帮他找。当时杨经理也在办公室。因为还有别人来租房,我出去办事,第二天再来上班时,杨经理说他已经给这个人找到了房子,在马兰招待所三楼,400元一个月。因为房子没灯泡,他找过杨经理。杨经理后来给那个人弄了一个床和垫子。那个人在三楼租住了一个月零10天左右,又搬到二楼我公司对面的房子住。他搬下来,是因为马兰招待所也要求他一次交三个月房租,照片上的这个人不同意。”

侦察员:“最近,你什么时候见过他?”

国军:“10月28日下午5点左右,我在办公室见过这个人,他正回房间。”

侦察员:你说说他的衣着和体貌特征?

国军:“他35岁左右,瓜子脸,偏瘦,发型平头偏风,头发密,肤色偏黑,个子有1米78,口音,我觉得不是本地人,有点像南方江浙地方的人,普通话不多,说话语气低,声音小。他穿深色的有点偏蓝的夹克休闲装,裤子是深色的,休闲鞋,棕色。他出门身上总背一个挎包,包是黑色的,是也能提的那种。”

侦察员:“租房必须有身份证,要登记,对吧?”

国军:“他第二天来时,带了一个身份证,但在公司没有登记。我记得身份证上的内容,他姓刘,名字共三个字,住址是安徽的。这个身份证是老式的,有七成新,姓名和地址是手写的那种。身份证上的照片我记不清像不像了。”

侦察员:“他第一次来租房,都带了什么东西?”

国军:“东西不多,好像,这个人只带着一挎包来租房的。”

这个租房人搬到二楼之后,时而到公司这边的房子里倒水喝,国军和他聊过天。他说,他在华凌做木地板生意,有一批货卖出去了,如果钱能收回来能挣到七八千元。还说他老婆在家发货,他负责收款。

他还对国军说过,他想买一辆汽油摩托车。国军问他,买不买电动的?他说,电动的不好,还是买个一千五六的摩托车,跑业务方便。那个人找过国军三四次,商量买摩托车的事,还说,他走时可以把摩托车送给国军。

侦察员仔细询问国军,在他与这个人接触的过程中,对方是否说过他还干过什么,曾经居住在什么地方,都到过哪里,有什么特别爱好和特长?

国军认真回忆了一下,说,除了他谈的卖木地板的事,没谈过别的。国军认为,这个人对摩托车的价格比较熟,起码比他熟,说话很在行。

国军说,他这个人喜欢抽烟,但不爱喝酒。有一次,他们在办公室喝酒时叫他,他没过来。他抽烟只抽“中南海”牌香烟,国军回忆,他至少带了四条烟,说是从他的老家带来的。

侦察员很感兴趣,问,“他说过老家在哪里吗?”

国军说:“他没直接说过,好像是兰州或者西安那边。他还说过,没想到我们这个地方也有卖这种烟的。”

像杨经理和张科长一样,国军没看见过他和任何陌生人接触,每天出出进进都一个人,背着个大挎包。他也没见有人来找过他。

国军还告诉侦察员,这个人住的房子经常不锁门,有时公司有联系租房、家政的客人来,他们就在那边的房子里谈事。他的房子里好像没有什么避讳人的物品。

黄亚波抓住马兰招待所不放,亲自做了指示,要求把马兰招待所的工作做深做细,不放过一张报纸一根毛发。因为,这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马汉庆第一次在乌鲁木齐露出马脚。

马汉庆自武汉抢劫银行后,到2004年10月,他已失踪了8年零10个月,除了在乌鲁木齐转瞬即逝地三次作案,在全国范围并没发现他任何踪迹。这三次作案,又都是“干脆利落”地打了就跑,每次露面都没超过一分钟。我们手里掌握的他的情况太少了。

这次,我们找到了他抢劫使用的摩托车,又找到从证据上看很可能是他居住过的住所,这使得我们对他的了解向前推进了一大步。黄亚波是把马兰招待所当作“富矿”来开采的,他确信这个地方,能为我们提供大量的,不可多得的信息资料,以修正我们以往对马汉庆行踪的判断,从而抓住马汉庆扑朔迷离的马尾巴。

尽管租住人是否就是马汉庆还需要证据材料来证实,但多种材料和信息已越来越贴近那个最真实的感觉——你可能已经抓到了他,他不再是一个幻影,他的确在这里居住过,而且居住了将近两个月。

这里提供的有价值的信息太丰富了。

马汉庆生活在乌鲁木齐或周边地区的判断被否定,他生活在新疆的判断被动摇。从他租住房屋的情况看,从孤独的行踪看,从他只言片语所说的谎言看,从他喜欢抽‘中南海’牌香烟看,他都不像长期生活在本地的人。

这一判断,对日后抓捕马汉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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