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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3页)

泸州的孙仲文、叶浩两位副支队长已在成都,省厅通知泸州刑警支队支队长王定全来成都开会,同时通知宜宾市局刑警支队郑易支队长、翠屏分局程忠实副局长、刑警大队杨光大队长来省厅参加工作会议。

会上,两地分别汇报了案情和侦察工作进展情况。此时,涉黑团伙头目隋文昌大出殡的消息已传到成都。省厅有关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指示宜宾公安局要以“3。25”案及“3。31”大出殡为突破口,加大打击力度,全力追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

会议研究了两地案件的并案问题。

省厅认为,宜宾、泸州两地发生的案件,有内在的因果联系。泸州“3。27”案件,可以判定为宜宾两案的继发案件——汤泉为了掩盖其罪行,杀人灭口。两地案件,是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宜宾,被害人也均在宜宾。因此,省厅侦察局决定,两地三案并案侦察。省厅在充分肯定泸州方面的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对侦察工作有利的原则,确定了案件的管辖范围。省厅决定两地案件总称为“3。25”系列案件,案件由宜宾市公安局主办,泸州公安局协办,省厅督办。

泸州方面尊重省厅的决定,将“3。27”案前期形成的有关材料全部移交给宜宾警方;把在成都抓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移交宜宾警方带回;把侦察工作中提取的犯罪证据材料移交给宜宾警方。

工作会议上,省厅侦察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全力追捕纪晓华。

二、对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强审讯,尽快固定证据。

三、规定了此案的纪律:凡是已经采取拘留以上措施的人员,变更措施要经省厅批准。

四、专案队伍要精干,专案组成员要认真审查,凡与犯罪团伙成员关系不清的人员,应当回避。

五、厅侦察局成立专门班子。侦察局为黄建华副局长,侦察处为庞雪明副处长,大案科为侦察员王强,三人间实行垂直领导,单线指挥,不与任何人发生横向联系。

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有三点,第一,决定并案,捋清了案件的管辖范围,便于统一指挥;第二,确定了单线垂直领导的工作模式,规定了保密纪律;第三,把改变拘留以上措施的权力收归省厅,这一方面加强省侦察局的监督力度,同时也是为基层公安机关撑腰,是减少干扰的一项有效措施。

此三条,在后来的侦察实践中,对案件的侦破,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突审“四大金刚”

泸州刑警支队在省厅九处和刑侦局的大力支持下,一举在成都珠江宾馆抓获于志军、王刚、李山、史某某等四人,关押在成都看守所,并连夜进行了突审。

4月1日,省厅联席会议后,泸州警方把已抓捕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宜宾警方。宜宾市局派分局李玉文中队和巡警一大队,用专车把犯罪嫌疑人押回宜宾。为防止串供,仍采取了分散羁押的办法。汤泉仍关押在屏山县看守所,于志军、李山押在宜宾县看守所,王刚送到在南溪县看守所。隋文昌的姘妇孙玲玲,转移到宜宾县看守所女号看押。

宜宾警方接手后,审讯工作的力度加强了。

于志军的审问由宜宾刑警支队的何大军承担。

于志军,29岁,工人家庭出身,母亡故。1998年春曾在象鼻镇打架伤人,赔偿医药费一万元。同年10月,在宜宾市安阜镇与张伟一起,在斗殴中将李昌华打死。于志军前期为隋文昌团伙的重要成员,1999年后,投靠黄毛毛,又成为黄毛毛团伙的重要成员。

据于志军交代,他与陈剑洪、宋某、王刚、纪晓华准备一起上北京,订好22日的机票后,纪晓华因故未走。于志军因赌账未收上来,也滞留在宜宾。

3月23日,于志军在红珊瑚茶房的赌场里看见纪晓华,问起上北京之事,纪晓华并未露真情。

3月24日,于志军打电话给陈剑洪,陈剑洪等人正在北京天坛公园游玩。

3月30日,陈剑洪给于志军打电话,告诉说,他们已回到成都。于志军马上告诉他:“宜宾现在很乱,文昌死后,公安局到处抓人,宜宾不能回来,我和李山马上就走。”陈剑洪说:“等你过来再和我联系,我们在成都见面。”

宋某因携带的路费已经花光,委托于志军过来时为他带些费用。

因此,于志军在红珊瑚茶房打电话给宋某的女友蝴蝶,蝴蝶拿一万元交给于志军。于志军也向自己的女友的母亲借款二万元,自筹二万元,作为此次“旅游”的费用,把钱装在一只密码箱内。

密码箱里还有一串汽车钥匙,钥匙是汤泉的。3月27日汤泉到公安局“自首”前,就把兰鸟车交给于志军保管。这几日,于志军开着兰鸟车,在宜宾市里风光了几天。

30日晚上10点,于志军和李山在宜宾叙府宾馆门前花900元包了辆桑塔纳轿车,开到成都。下高速公路时,他和陈剑洪联系上。当时陈剑洪在成都的“零点酒吧”唱歌、喝啤酒。陈剑洪叫他们过去。于志军说:“我们带着行李,过去不方便。”问清他们住在珠峰宾馆,就先到宾馆,用李山的假士兵证登记了房间。这个假士兵证和纪晓华的证件一样,均为假军人阎学礼的“作品”。

于志军并不知道隋文昌被杀内幕,他是交叉人物,与黄毛毛与隋文昌,关系都不浅。

于志军在宜宾也算个人物,是位终日泡赌场的“大耍”。于志军认识的五行八座闲杂人物极多,干娘、干姐、大师兄、小师妹一大群,数不胜数。他手下养着四五个小弟,经常在赌场里豪赌,同时放水,收水钱,追水账。

何琦就是于志军的小弟,另一个小弟叫娃娃。何琦被纪晓华杀害前,经常和娃娃在一起。

于志军近日赌事不畅,在红珊瑚茶房赌钱,他做庄输掉二十四万。接下来由夜明珠茶楼老板坐庄,他押闲又输掉十余万。转天与象鼻镇一位老板连手坐庄,结果更惨,两人输掉近七十万,每人三十几万。后来另一位姓周的老板坐庄,他扳回十五万。晚上,他和女友一起去地平线茶楼小耍,赢回四万。前后平账,这几日一共输掉四十二万,其中欠水债二十七万。

于志军说,他离开宜宾也是为了躲水债,时间拖久了,再来再去讲清,只还本钱。其实这是个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他得到消息——有人告诉他,由于隋文昌被杀,公安局要把宜宾所有有底案的人全抓起来。于志军负有命案,曾与张伟一起,把李昌华打死。此外,他受黄毛毛之命,骑摩托车追杀七鼓眼,是重要杀手之一。得此消息,立刻筹款外逃……

王刚,26岁,他原与于志军在同一家工厂上班,是师兄师弟。离职后,于志军介绍王刚到隋文昌在长宁县开的赌场,帮隋文昌看场子,每月拿薪水和奖金。那时,隋文昌对他很器重,没钱花便可以找昌哥要。后来,于志军盘下一家卡拉OK厅,请王刚过去帮忙。这边生意一忙抽不出身,王刚也就没时间去给文昌做事。但隋文昌怀念旧情,时常喊人到他们的OK厅来消费,关照他们的生意。

据王刚说,他与隋文昌关系走淡,是为了一件他所“看不起”的小事。他有个朋友,叫小狐狸。一次,隋文昌喝多了酒,在迪吧里看中小狐狸的女友,非要霸占人家。小狐狸很憋气,把自己灌醉之后,提刀要去杀文昌,被王刚死死按住。虽然如此,王刚认为文昌这件事做得过了分,以后渐渐不愿再与他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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