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人围坐在桌子旁边,烧饼放在桌子中间,被掰成了几块,露出里面热气腾腾的肉馅。咸菜被倒在一个小碟子里,黑乎乎的,但闻起来很香。
“我先来,”朱影嘴里嚼着烧饼,说话含混不清,但他显然不在乎,因为在座的都已经习惯了他吃东西的时候说话。他把嘴里的烧饼咽下去,喝了一口雪碧——他永远在喝雪碧,好像雪碧是他的血液一样,然后用一种“开始汇报工作”的语气说:“三个案发现场,一个共同点:没有乱翻的痕迹。小偷知道钱在哪里,拿了就走,目标非常明确。”
他说“非常”两个字的时候,用食指在桌面上重重地点了一下。
“包子铺的小偷是在大叔离开柜台去搬面粉的那三四分钟里作案的。杨妈家的小偷可能是从窗户翻进去的,窗户锁很烂,很容易打开。白奶奶花店的小偷是从后门进去的,后门的锁更烂,我用外卖员证都能捅开。”朱影说到“外卖员证”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复杂的情绪——大概是“我的工作证竟然还有这个功能”的哭笑不得。
夏厌翻开笔记本,接着说:“而且,三个案发现场的小偷都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包子铺的抽屉没有指纹,说明小偷可能戴了手套。杨妈家的茶几桌面很干净,没有翻动的痕迹。白奶奶的铁盒子被翻过,但翻的人目标很明确,直接打开盖子拿了钱,没有翻其他地方。”
温栖把相机里的照片导到了笔记本电脑上,把屏幕转过来给大家看。照片一张一张地闪过,夏厌和朱影蹲在包子铺抽屉前面的背影,杨妈家茶几上塑料桌垫的特写,白奶奶花店后门外那条窄巷子的全景。最后一张是一张脚印的照片——拍摄地点是白奶奶花店后面的小花圃,泥地上有一个不太清晰的脚印。
“这个脚印,”温栖用手指点了点屏幕上那个脚印的位置,然后把照片放大,“是在白奶奶花圃的泥地里发现的。后门外面的那片泥地,踩上去会留下很清楚的脚印。这个脚印是鞋码很大的那种——至少43码。”
夏厌盯着那个脚印看了几秒钟。他的目光从脚印的整体轮廓移到脚印的每一个细节——脚掌的位置,脚跟的位置,脚弓的位置,每一个地方的深浅都不一样。
“这不是43码的脚印。”夏厌说。
所有人都看向他。
夏厌用手指在屏幕上比划了一下:“你们看,这个脚印的中间深,边缘浅。鞋码很大,但踩下去的时候着力点不在整个脚掌,而是在脚掌的中间——说明这双鞋的主人脚其实很小,穿着大好几码的鞋,走路的时候脚在鞋里晃,所以中间先着地,边缘后着地。这是故意迷惑别人的。”
他停了一下,看了看大家的反应。
朱影最先反应过来,一拍桌子:“所以是个鞋码很小的人!故意穿了大鞋来踩脚印!”
“对,”夏厌点头,“可能是脚很小的成年人,从小偷能轻松翻进杨妈家的窗户、能从容地穿过后门窄巷来看,体型应该不大。”
温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把夏厌的分析记在了手机备忘录里。她打字的速度很快,拇指在屏幕上飞速地移动,像一只勤劳的蜜蜂在采蜜。
秦恪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接上了话茬:“我这边查了一下街坊邻居的关系。洛民街的老住户之间基本都没有矛盾,包子铺大叔跟杨妈关系很好,白奶奶跟所有人关系都很好,其他几家丢钱的也都是老实人,跟人没什么过节。不太可能是仇人作案。”
她翻到下一页,“唯一跟大家都不是很熟的,是住在巷尾的那个大叔——就是上次你俩去找猫的时候那个荒院子的主人。但白奶奶说他最近半个月都不在家,铁门一直关着,晚上也没亮过灯。所以他也排除了。”
“所以不是仇人,”朱影总结,“也不是那个神秘大叔。”
“那还有谁?”温栖把手机放下,环顾了一圈。她的目光从朱影的脸上移到夏厌的脸上,从夏厌的脸上移到秦恪的脸上,从秦恪的脸上移到张旭的脸上。
五个人都沉默了。
线索有了,但拼不起来。小偷知道钱放在哪里,目标明确,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踩了一个假脚印来迷惑人,监控拍不到,不是仇人,也不是那个神秘大叔。所有的线索像是一盘散沙,每粒沙子都知道自己是一粒沙子,但没有人知道这些沙子该怎么堆成一个形状。
就在这时候,楼下传来了声音。
先是铁门被推开的声音——那声悠长的“吱——呀——”,夏厌已经听过很多次了,现在听来已经不觉得刺耳了,反而有一种“有人来了”的亲切感。然后是杂沓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是很多个人的,而且不是成年人那种沉稳的、一步一个脚印的脚步声,而是小孩子那种轻快的、蹦蹦跳跳的、每一步都像是在跟地面玩游戏的脚步声。
脚步声上了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