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
“让她戴上。”大小姐看着妹妹的背影,声音很轻很轻,“娘的东西,她会想戴着的。”
我点了点头。
可我注意到,大小姐说这话的时候,手指摸了一下自己的发髻。她的发髻上,什么也没有。她的那支白玉簪,留在了孙策的坟前。
再后来打听到,那支发簪被人拿走了。把守陵园的士兵说,有一天夜里听见马蹄声,第二天早上就发现那支簪子不见了。是谁拿的,没人知道。
也许是孙权的人,也许是孙策的旧部,也许是路过的旅人。
但那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大小姐把她的那支留在了他那里,二小姐还留着她的这支。
姐妹俩,一个人留了念想,一个人什么都没留。
---
葬礼结束后的第三天,二小姐搬到了清竹小筑。
不是孙权安排的,是她自己要求的。
“妹妹来陪我。”大小姐在信里只写了这四个字。
孙权没有拒绝。他大概觉得,两个寡妇住在一起,更方便看管。
二小姐搬来那天,只带了几件换洗衣服、一张琴、一把剑,和那支青铜发簪。她把发簪插在发髻上,雀头的红宝石在阳光下闪着暗红色的光,像一滴凝固的泪。
“姐姐,我来了。”她站在门口,对着大小姐笑了笑。
那笑很淡,淡得像冬天的阳光,没有温度,可它存在。
大小姐走过去,握住她的手。
“进来吧。”
清竹小筑从此有了两个女主人。
孙绍多了一个姨母。
春莺多了一个伺候的主子。
而我——我这个从皖城就跟着大小姐的丫鬟,多了一个需要照看的对象。
二小姐和大小姐不一样。
大小姐是沉下去的,像一块石头沉进水里,无声无息,水面上一圈涟漪都没有。二小姐是硬撑着的,她不肯沉,她浮在水面上,被风吹,被浪打,可她就是不沉。
她每天早上练剑,雷打不动。
不管刮风下雨,不管天寒地冻,她都会在后院练上半个时辰。剑锋破空的声音,在安静的院子里格外清脆,像有人在砍断什么看不见的东西。
她练剑的时候,大小姐就站在廊下看着,不说话,就那么看着。偶尔二小姐练完一套剑法,收剑回鞘,回头看她,姐妹俩对视一眼,什么也不说,可什么都说了。
“夫人,”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二小姐,“您为什么还天天练剑?”
二小姐擦了擦额头的汗,说:“因为公瑾说过,我剑法好看。”
她说完就走了。
我站在院子里,看着她的背影,忽然觉得鼻子酸酸的。
她不是为了防身才练剑,不是为了强身健体才练剑。她练剑,是因为周瑜说过一句“好看”。就这一句话,够她练一辈子。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
大小姐教孙绍读书认字,教他做人的道理,教他在这乱世里怎么活下去。二小姐偶尔也教,教孙绍骑马射箭,教他怎么握剑、怎么瞄准、怎么在被敌人围攻的时候找到生路。
孙绍八岁,正是调皮的时候。
有一天他趁姨母不注意,偷偷拿了二小姐的剑去院子里耍。剑太重,他拿不稳,一剑砍在了竹子做的晾衣竿上,砍断了三根竹竿,自己的手也被剑锋划了一道口子,哭着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