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绩溪站下车的时候,白露第一次看见了陆子铭。
他站在月台上,撑着一把黑伞。雨不大,但他手里的那把伞很大,大到足以同时遮住他和另一副肩膀。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长衫,袖口已经磨得有些发白,脚上一双黑布鞋,边缘沾着几点泥渍。这个年轻人长着一张端正的脸,眉毛很浓,眼睛却没什么精神,像是很久没有睡好觉。
“白露小姐?”他看到她出站,微微鞠躬,“在下陆子铭。伯父让我来接您。”
他的声音有些低,但吐字很清晰。白露向他微微倾身,那一瞬,她浑身散发出的风姿与影画如出一辙,仿佛她还站在从前那些摄影棚里,灯光与留声机正同时为她转动。
“有劳陆少爷了。山路不好走吧。”
“是有些颠簸。”陆子铭接过她的小皮箱,“不过您放心,我开车很稳。”
他的手指在碰到皮箱把手时短暂地停顿了一下,随后才微微收紧,白露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但没有说。她只是站在黑布伞的笼罩下,目光落在年轻人的侧脸上。二十二年前,这个人还只是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怎么死的,不知道收养他的那个人,曾嘴一张,就毁掉了他整个人生。
现在他长大了。他站在她的面前,彬彬有礼,却不知眼前这个优雅微笑的女人是谁。
她微笑。“那我们走吧。”
去往山庄的那辆福特车里,白露刻意坐在后排最靠窗的位置。同车还有另外几个客人,沈念卿是其中一个。那个女人,有种说不出的沉。一双眼睛不声不响地看人,看得她有些不自在,但同时又令她想起另一个人——一个已经死在二十年前的女人。
那也是她一生中见过的,和真相最接近的女人。
窗外的枯树在雨中张牙舞爪地一晃而过,白露望着那一大片数不清的黑树干,如同看着审判日号角吹响前,从泥土深处爬出来的证人。
她轻轻拢紧羊绒披肩,指尖下意识摁住肋下外套内衬的某个位置。那里缝着一片极薄的油纸,包裹着整个复仇最隐秘的引信。
二十二年前。
浙江省城,初夏。
白兰那年十八岁,在省城大户陆家的别院做女佣。陆家是前清出了三任道台的书香世家,到了民国又出了外交官,门庭显赫至极。每年夏天,陆家子弟都会邀省城文士聚集到山中的避暑别院,趁着新茶初焙、湖风清透的时节,结一季诗社。那一年的诗社声势格外浩大,省报的文艺版面上甚至预先刊登过消息,称陆家二公子、年轻的外交部参事陆伯安将亲自主持,省城名流无不以收到请柬为荣。
能进别院帮佣,在那个小城里是件值得羡慕的差事。白兰拿到这份差事的时候,高兴得一夜没睡好。她对妹妹说:“等攒够了工钱,姐就供你去省城念书。你不是一直想考师范学堂吗?”
白露记得姐姐说这句话时,眼睛亮得像秋天的星星。她舍不得姐姐走,连夜又替她把包袱重新捆了一遍,绑得严严实实,却又从枕头底下偷偷把自己攒下的三块银洋塞进姐姐的包袱角。姐姐到了别院之后,托人带过两次信回来,说陆家的少爷们待下人不错。
那天的噩梦始于一场以酬唱为名的酒宴。陆家嫡系的独苗陆承宗——这个在长辈口中“聪慧绝顶”的年轻人,只因为酒后一句话,便决意把那个给他添过茶的女佣召进内室。白兰是被陆承宗手下几个人在路上拦住、架进内院的。没有任何人停下来问一句。事后,她衣衫不整、满身血污地从侧门逃出了别院。
回到家时天还没亮。白露被一阵轻微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的时候,看见姐姐倚在门框上,脸上全是血和泪。姐姐什么都没说,只是抱着她,浑身发抖,像一只被折断了翅膀的鸟。
而陆家的应对,比那一夜的暴行更快。他们声称是这个新来的年轻女佣手脚不干净、勾引少爷未遂——天亮以前,一封措辞得当的道歉信和三百块银洋的“抚慰金”已由管家带到白家门前,还有一份由陆伯安亲笔签署的声明。这个在外交界以“公正”著称的男人,率先站出来,用他最无可挑剔的辞令,把事件定性为“女佣行为不检、陆家深表遗憾”。
姐妹俩拒绝了陆家的钱。但没有用。消息已经传开——陆家想要传开的消息,永远比两个孤女的辩解传得更远。三天之内,整个小城都在说白家女儿去大户人家做佣、攀高枝不成反污蔑主家的闲话。房东收了陆家的钱退了她们的租,米铺不肯再赊一粒米给她们。白兰去警察局报案被赶了出来,回家后没有哭。
她只是对白露说了一句话:“妹妹,这世上没有公道。”
那天傍晚,白兰说去河边走走,就再也没有回来。捞起来的时候,她的眼睛还是睁着的。
那些证人——那个始终站在道德高处的陆伯安,那个酒后行凶的陆承宗,还有一群在诗会上俯仰谈笑、明明知情却沉默不语的名流——诗社解散之后各散五方,再也没有人提起。
她在埋葬姐姐的那个黄昏,对着还没有堆完土的坟丘发了一个誓。那一年她十五岁。十五岁的女孩子,手里只有三块银元和一身孝。
白露十二岁那年跟着邻居家的婶婶第一次去省城,在街边一个西洋镜摊子上看到了人生中第一段活动影像。
那是一段三十秒的默片短片,一个穿着白色旗袍的女人站在花丛里,转过头来对着镜头笑。画面是黑白的,颗粒粗糙得能看到每一道划痕,但白露站在那里看了整整一个下午,看到摊主收摊了还舍不得走。她不知道那个女人的名字,不知道那个女人在笑什么,但她知道一件事:那个笑容很美。美得让她忘记了那天早上吃的只有一碗稀粥,美得让她忘记了脚上的布鞋已经破了一个洞。
回家的路上她对姐姐说:“姐,我以后也要像她一样,站在那个白布上。”
姐姐笑了,摸了摸她的头。“行,我家露露一定能行。”
姐姐死后第二年,她跟着一个戏班离开了老家。戏班的班主是一个瘸腿的老头,看她长得俊,收她做了徒弟,教她唱梆子、走台步、翻筋斗。戏班的生活苦得像黄连——天不亮就要起来吊嗓子,冬天井水结了冰也要洗脸,演完夜场累得骨头散架还要给师父打洗脚水。班主的独眼婆娘动辄一耳光扇过来,骂她是“野路子来的小蹄子”。但她咬着牙,一声不吭。
她在戏班待了三年。三年里她学会了在台上哭、在台上笑、在台上死、在台上活。她学会了她所要做的,是在那些比生活更真实的瞬间里,忘记自己是谁。三年后戏班来了上海,她在天蟾舞台演了一场《红鬃烈马》,扮的是王宝钏。散场时一个穿西装戴金丝眼镜的男人来后台找她,递上一张名片,说自己是一家电影公司的导演,问她愿不愿意去试镜。
那家电影公司,叫启明影片公司。导演姓郑,是中国最早拍故事片的那批人之一。他在试镜间里让白露做了两件事:笑一下,哭一场。
笑的时候,她用一个极细微的偏头遮掩了镜头的不适感,唇角调到了宜人的弧度。镜头后面的人没有喊停。哭的时候,她脑中翻出的不是某段戏词,而是姐姐被从河里打捞上来时,那双没有合上的眼睛。一道光从那双眼里掠过,落入浑浊的河水深处。她在十五岁那年就学会了一个道理:真正的眼泪,从来不需要酝酿。导演在安静的试镜间里看完了她全部的无声表演,然后放下了手里的分镜本。
“你叫什么名字?”
她张了张嘴,差一点说出自己的真名。但她停住了。那个来自小城的名字,那个和姐姐一起被埋在泥土里的名字,不能再用了。
她需要一个新的名字。一个干净的名字,白得像月光,白得像丧服。
“白露。”她说。
导演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