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黄昌元走了,许林峰是第三天下午才知晓的。到了晚上休息的时候,躺在**的许林峰仍困惑不解,他和黄昌元为什么走到今天的地步?黄昌元的不辞而别究竟是因为什么?许林峰把脑袋都想疼了,依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黄昌元与他可谓是患难之交,来深南这么多年,虽然磕磕绊绊,困难重重,但两人一直是搀扶同行、风雨同舟。从未有过离心离德、见异思迁的想法。可惟独拿地的事件让他有如此的反应呢?晚上,翻看了《墨非定律》他想明白了,强者会懂得如何借助它纠正自己的偏差。而弱者会在事与愿违中逐渐认命。在这件事上他明显是弱者,难道他不认命么?想到最后,他顿悟了。看来是两个人的价值观有问题,而最大的分歧是以从城信为本还是与时俱进?黄昌元的与时俱进说白了是按当下人们所谓的见着红灯绕道走的理论,只讲目的,不讲过程。而自己坚持的是科学发展观,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及作法皆不作为考虑的因素而导致两人的南辕北辙。道不同不相为谋,三观不同,也势必让两个人所选的路不尽相同,黄昌元之所以不辞而别也就情有可原了。知己不怨人,知命不怨天。与其试图改变别人,不如改变自己。当许林峰把他和黄昌元的关系理清了,心情就不再纠结了。至于黄昌元卷走的四千万,他不想再追究下去,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黄本身也有股份在内,他十分清楚,如今为何要落井下石呢?许林峰想到这心情也释怀了。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仁者各为其道,又何必祁人忧天呢?话虽如此,许林峰仍不免有一丝遗憾,他为黄昌元担忧,担心他有朝一日阴沟翻船,万劫不复,那样他这个做弟弟的就难辞其咎了。
黄昌元以工业用地假冒商业用地骗贷的事实最终东窗事发,银行将元峰公司法人黄昌元告上法庭。接到传票的许林峰知道是自己的侄儿里应外合让公司蒙难。许焕成此时才知道商场的凶险,他虽后悔不迭,但悔之晚亦。许林峰与罗卫民商量后找到律师陈述详情,看到还有一线生机,遂走上运用法律来为自己维权的道路。
法院正式开庭,控辩双方展开了唇枪舌剑的辩论。原告律师以被告用虚假的政府批文骗贷四千万为由,指控了被告的违法行径,被告律师则指出银行管理疏漏且有内部人员里应外合造成今日恶果,责任不全在被告一方。法庭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及理由做出最后判决。碍于诈骗嫌疑人至今没有到庭接受法律审判,判决书最后判决元峰公司返还人民币四千万元及相应利息并列入黑名单。至此,案子才算告一段落。元峰房地产公司经过这场诉讼,不得已更换了法人代表。但这场官司却给许林峰带来致命的打击,让他和企业又一次面临严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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